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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投资移民新政将出台 金额和风险提高
浏览次数:5230    添加时间:2014/3/28    来源:美国法律联营网

继今年2月份实行了近30年的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项目计划终止的消息传出,时隔一个月后加政府已有新的投资移民计划将出台。USLawChina以下为读者介绍加拿大移民新政策的变化及新政与美国投资移民的比较:
1.投资资金将增加到160万加元,为原来的两倍。同时投资周期延长,投资人不能选择和决定资金流向哪个行业哪个地区。
2.审批时间缩短。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无论是技术移民还是投资移民的申请者都只需要6个月即可知道是否获得移民签证。
3.居留时间有新要求。获得永久居留权的移民必须在5年里住满2年,申请入籍者必须在6年里住满4年。

USLawChina点评:加拿大之前的投资移民计划终止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当初设计的投资模式非常被动,同时政府进行担保零风险,这种投资方式除了带来资金最终没有帶來人才和大量就业机会。而现在为了积极促进当地就业,投资资金将必须进入有风险的加拿大企业。这也意味着投资人可能得到投资回报,但也要承担失败的风险。

与EB-5的比较:
美国投资移民较为主动:要求申请人投资50万/100万美金(绝大多数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资金为50万美金),并通过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给美国当地居民。由于能创造就业,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该移民政策一再获得延期。另外,美国投资移民法律明确规定须要有风险(At Risk),风险必须由投资人承担。

加拿大投资移民这个新的试点计划和EB-5现在同时具有风险性。而就选择和决定资金流向这一方面而言,EB-5的投资方式更为灵活。投资方式既有投资人熟悉的RC区域中心项目,也可以投资新兴企业和现有的企业。(EB-5投资方式可查看USLawChina文章《EB-5投资移民最新进展 三种投资方式全解析》)

基于投资区域中心的风险性,办理前投资人应该要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USLawChina集合了相关专业和资质的专家团队,可为投资人提供区域中心、项目方、核心管理人员的背景调查,对项目进行审阅和分析,代表投资人的利益与RC交涉免除发行/管理费,最终选定合适的投资项目资金进入项目后的资金监管,防止项目方因缺乏监督而挪用资金或资金管理不善;项目运行期间项目方出现重大失职、故意违规或被诉等问题,都会影响投资人的正式绿卡和还款,如遇到这种情况USLawChina律师将代表投资人与RC协商或诉讼,将损失降到最低,保障投资人的绿卡和资金安全。如果您正在考虑投资区域中心,希望能找到专业而有经验的团队为您的投资和绿卡保驾护航,欢迎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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