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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巡回法院案例:中国女子以基督徒遭迫害为由申请庇护被拒
浏览次数:22057    添加时间:2013/8/26    来源:Frank Tsang臧煜卓

最近,联邦上诉法院第一巡回法院驳回了一名中国女子要求重审其政治庇护的申请。该名刘姓女子非法居留美国,之前曾申请政治庇护被拒,八年后另以基督教徒遭中国宗教迫害日益严重为由要求重审,上诉委员会因其证据不足否决了其申请重新审理此案的动议。最近,第一巡回法院拒绝了多份中国公民以宗教迫害为理由而提起的政治庇护申请。以下USLawChina为您介绍这起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案件说明
本案当事人刘女士(以下简称刘)于2001年8月30日非法入境美国,2003年曾向当局申请政治庇护和暂缓递解,被移民官被否决,而后04年上诉至移民上诉委员会(BIA),BIA维持移民官原判,并对其发出递解令。但刘并未离开美国,之后一直以非法移民身份在美国停留。8年之后,刘提出重新申请该案,理由是她是基督徒,基督徒在中国遭受宗教迫害的情况发生恶化。为了证明这一变化,刘提供了下列材料说明:

1. 一份来自中国基督徒朋友的信件。其因基督教徒身份在中国被抓入狱
2. 美国国务院2003发布的中国人权报告书
3. 美国“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涉华年度报告
4. 美国国务院2009年度各国人权报告
5. 2010年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报告
6. 其它相关的期刊新闻

BIA判决
BIA拒绝了重审该案的申请。其理由如下:

第一
, 刘于2011年皈依基督教(03年申请政治庇护时还是佛教徒)这一事实只能代表其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而不是该宗教情况在一个国家发生的变化。至于刘的朋友的信,该信只有简短几段话,缺乏细节描述,只能起到很小的证明作用。同时该信有为了重审而特意写的的痕迹。

第二
, 刘提供的其它关于基督教徒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文件中,并没有表现出恶化,相反这些文件以及其他的官方材料表明,许多基督教团体,甚至那些未注册的团体,他们越来越多的能够公开他们的宗教活动。

BIA指出,刘并有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被遣返回中国后,中国政府会因为宗教原因,而对其施加迫害。另外也没有证据表明中国当局知道或可能知悉刘已经转为基督教。

第一巡回法院支持BIA观点,否决了刘申请重新审理此案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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