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国申请人提出I-129F申请 1. K-1签证 美国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a. 具备美国公民身份; b. 能够合法地与外籍配偶结合(意味着必须是未婚,或是以前的婚姻已经通过离婚,死亡或是宣布无效而结束); c. 在送件之前的两年内两人必须见过面。但是如果送件前见面会违背一些长期形成的习俗或是会给美国公民带来极端的困难,那么此项要求也可以豁免。 d. 在外籍未婚夫/妻入境的90天内与之结婚。
2. K-3签证 美国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a. 该外籍人士必须已经和美国公民结婚; b. 美国公民已经为其外籍配偶申请I-130亲属移民; c. 美国公民配偶的I-130目前正在移民局审理中,而公民的配偶希望先行进入美国等待I-130的批准并取得移民签证; d.
美国公民必须为其外籍配偶提出I-129F的申请(申请K签证必须由居住在美国的公民提出,不能由外籍配偶向居住地的美国领事馆自行申请),外籍配偶在获得批准后在国外领事馆面谈取得K-3签证;
e. 美国公民的配偶入境美国前必须取得K-3签证; f. K-3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这对夫妻结婚所在国家的领事馆进行面谈; g. 取得k-3签证这样的优惠只限于居住在境外的外籍配偶,居住在美国的外籍配偶不能取得K签证。
6. K-3/K-4签证身份的终止 a
在移民局驳回这个外籍人士的I-130亲属移民或I-485转换身份申请后30天,K-3/K-4签证自动失效,但是在申请上诉的过程中签证仍然维持有效。必须注意的是,持有K-3签证入境美国的人士只能由为其提出K-3签证的美国公民来替他/她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在移民局驳回I-130亲属移民或I-485转换身份申请后30天,这个K-3签证自动失效。一旦K-3/K-4身份失效,K-3/K-4签证持有人便不能合法工作,且必须在30天之内自动离境,否则就会被递解出境并受限于3年或者10年不得入境美国的规定。
b 如果K-3签证失效的话,附属的K-4 签证持有人的身份也自动失效。 c K-3签证两年期满,但没有申请延期,也会导致K-3/K-4签证的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