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高等学历的专业人才移民,接受学士学位加工作经历的组合方式。很多情况下,问题主要是在工作经历这一块;但是,有时候也会碰到学历的问题,例如:学历专业和雇主招聘的职位不相符,这是否也可以呢?贺秀娟律师的事务所位于硅谷,办理过很多职业应聘移民案件,对此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贺律师希望针对AAO最近公布的一个判例为大家解读。
本上诉案中申请人-雇主公司申请的职位为高级程序员(senior programmer/analyst),在向移民局提交的申请中,所有文件都齐全,只是外籍受益人获得的学位是化学专业的,移民局认为该申请职位并不是要求高等学历的专业职位,因此,于2007年11月27日拒绝了这个申请。
从批准的劳工证可以看出:申请职位要求为:学士学位但专业不限;要求有高级程序员的工作经验5年;也可以接受电脑程序设计、系统和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5年;5年工作经验须包括:精通Oracle10.7数据库和PL/SQL程序设计等特殊技能和其他要求;认可国外同等学历。受益人最高学历为1981年拿到的化学学士学位。
此案的关键是,劳工证的这个职位-高级程序员是否需要的是专业人士(a professional),如果不是,那么受益人的申请就会被拒。移民法对“Profession(职业-指需要经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或培训才能胜任的工作)”的定义是指最低学历要求为学士学位的工作。
根据工作分析调查(O*NET)和美国职业前景手册(OOH)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工程师职位,85%要求有学士或以上的学位,专业通常是计算机科学(computer science)或软件工程(software engineering),但对这两个专业的要求也不是必要的。不过,在实践中,计算机这一类职位对专业没有要求非常少见。
此案中,虽然受益人的学位为化学学士,但在计算机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之前有15年计算机行业的从业经验,还担任过5年的高级商用系统分析师。AAO认定他的从业经验符合OOH的职业描述,申请人证明了该职位属于Profession职业,I-140获得批准。
因此,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学位专业和申请职位不一致,也是有可能获准的,只是会需要雇主/律师有相当好的举证能力。
贺律师提醒要办理职业应聘的公司和个人:在办理前先准确定位好:申请职位、职位要求、薪资等内容,得以让后续发展顺利是非常关键的;否则,在办理过程中很容易遭遇申请(Audit)、补件(RFE),甚至如本案劳工局批准,但移民局拒绝的情况,这样势必会拖延申请时间,给公司和受益人双方带来非常多的困扰。本案从被拒到上诉成功,这中间耗费了近两年的时间,虽然上诉成功,损失也是不言而喻。如果在申请之初有因应策略,结果很可能就大不一样了。
英文供稿人:贺秀娟律师
贺秀娟律师,自1990年起在美国加州旧金山湾区执业,专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为求达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贺律师必和客户直接沟通,作深入了解,以在法律范围内,凸显出客户的特色,并主动向移民局及有关部门追踪案件之进展,在有关高科技人才、杰出人士、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独到之经验,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难度较高的案件,如画家、气功师等。
在家事法方面,贺律师尤擅家庭暴力援助、离婚调解、协议离婚、婚前、婚后协议等。 虽然贺律师对离婚诉讼有丰富的经验及娴熟的法律知识,鉴于法院不断倡导当事人应努力尝试用协议、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贺律师目前不再接办离婚诉讼案件,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注在帮助客户和对方达成协议,并尽量减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
贺秀娟律师对客户委托之案件,无论是何种类别,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立场着想,以服务大众的心态,专业地为客户处理各种法律问题。许多客户都能感受到这种心意,而变成贺律师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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