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工证时,有些不需要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但有些需要。本文在此讨论的是,需要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的劳工证申请中,如何判定是否有 “同等学历”。
过去,外国学历评估专家(foreign credential evaluator)认为,两种不同学历加起来,如印度的理学学士(三年),再加上一、两年研究生学历,可以相当于美国的学士学位(四年)。移民局商务部部长Efferen Hernandez也支持这种评估标准,并指出两种教育学历的结合符合“同等学历”的要求。申请者有理由相信,外国的两种教育学历加起来,或学历加工作经历,等于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历”。在批准I-140申请时,也是这么来评定是否有“同等学历”的。
最近,内布拉斯加州服务中心开始不承认这种“同等学历”,而劳工证申请也因此被否决。其他移民服务中心也渐渐地开始采用这一方法,导致职业移民申请被否决的数量与日俱增。但是,对于这一趋势,俄勒冈州的联邦地区法院在审理04-1849案件Grace Korean United Methodist Church vs. Michael Chertoff,(俄勒冈州地区,
根据俄勒冈州的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I-140申请被否决者可以要求重审(file a motion to reopen)。但问题是,这个判决会给移民局产生多大影响。重审可能会面临两个难题。一是,移民局可能认为俄勒冈州的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适合面太窄,只适用于该州的类似情况;另一种更不利的情况可能是,这一案例不一定会被报道到法庭书记员那里,也就是说,不能起到“先例”的作用("precedent" force)。因此,由于移民局的决定无视俄勒冈州法院的判决意见,那些打算申请案件重申或将要面对I-140被否决的职业移民申请人,将来有可能要面临更多的困境,除非移民局自愿决定遵从俄勒冈州法院的判决意见。如果移民局决定不采用地区法院的判决意见,以后还是会有很多I-140申请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