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一次佛蒙特服务中心(VSC)和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大会上,VSC针对AILA提出的H-1B的学位问题作出了解释:
AILA 关于H-1B的学位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疑问:
由于H-1B受益人 数激增,学士学位和高等学历的证明也出现了多样化,是否有个总的规则说明哪些文件是有效的证明文件?
招生办主任(Registrar)开具的证明信证明该受益人符合学士学位的所有要求,该证明信能否代替学士学位证书?或者证明该受益人即将在春季毕业,能否被接受?
招生办主任(Registrar)开具的证明高等学历的证明信能否使受益人 获得高等学历的名额,另外除了注册主任的证明信,其他行政人员的证明信是否有效?
如果学历证明的原始文件没有递交,会有补件通知吗?如果有的话,那么教务主任证明信或者在4月2日或3日之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可以被接受吗?
如果学历证明的原始文件没有递交,会有补件通知吗?如果有的话,那么教务主任的证明信或者在申请日期(4月2日或3日)之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可以被接受吗?
3个半学期的大学学习生活加上2个暑假的工作经验可以和学士学位相等吗?
VSC关于以上的问题的解释是:
受益人必须在申请之日起就符合H-1B申请的要求。因此,受益人在申请之日起就要有相应的学历,在申请中必须包括以下证明文件:
1. 学历证书复印件
2. 学院的招生办主任(Registrar)或者院长的证明信件申明受益人已达到所获学位的要求
而只是证明受益人将会在春季毕业是不能作为学士学位的证明文件的。如果受益人没有提供学历证明,移民局会发出补件通知。另外3个半学期的大学学习生活加上2个暑假的工作经历,不可以和学士学位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