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名为“对酒后驾车(DUI/DWI)的签证申请人的处理办法”的电文,要求领事馆在以下情况,要对曾有过酒后驾车史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进行体检:
1.申请人在前三年内,有一次因酒后驾车而被拘留或定罪的经历,或者
2.之前,申请人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因酒后驾车而被拘留或定罪的经历
电文特别强调,如果有任何证据显示申请人有酗酒问题(alcohol problem),领事馆的官员必须要求申请人找指定医师检查。领事官员对此规定不享有自由裁定权,比如,在任何时候因为公共场合醉酒(public intoxication)而被拘留就必须按照此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