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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收养公约最新动向
浏览次数:5632    添加时间:2008/11/25    来源:Hui

 

11月,正值美国儿童收养月,美国移民局(USCIS)提醒预期的收养父母必须按照海牙收养公约的要求,递交完整的跨国收养申请和申请包裹,否则,将难以确保收养程序顺利进行。USLawChina将相关信息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200841日起,海牙收养公约在全美和其他公约签署国正式生效,收养者可从其他75个公约国收养儿童。根据公约要求,收养者首先须递交I-800A表格(公约国儿童被收养资格审查表),然后递交I-800表格(申请公约国收养儿童直系亲属移民资格审查表)。

 

USCIS在密苏里州Lee的峰会上将海牙收养程序和判决集中到国家利益中心(National Benefits Center, NBC)。对于海牙申请和非海牙申请,NBC均提供终端对终端(end-to-end)的收养程序。自200841起,NBC已收到超过1,300份海牙申请与一般申请。由于大多数的收养申请都不完整,因此,NBC要求那些预期收养父母将所需的材料补交完整。为了加速申请程序,NBC与收养机构代表对海牙申请的收养者提出如下要求:

Ÿ   收养者提交的所居住州的调查报告的有效期为6个月;

Ÿ   收养者提交的居住州调查报告须是由海牙公约指定机构颁布或核查批准,且I-1800A表格已经递交给USCIS

Ÿ   在办理收养过程中,如果需要NBC与收养机构沟通,收养者可以提交一份补充信息同意书。

 

海牙收养公约的目的在于促进公约国之间儿童跨国收养顺利、有效的进行;为被收养的儿童提供永久、有利的家庭环境;保证被收养儿童的利益的得以最大实现,以及防止对收养儿童进行诱拐、贩卖或其他非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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