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生活在美国的人,包括无证移民,都享有某些美国宪法权利。如果你是无证件者,当移民局(ICE)工作人员前来敲门时,你应知道你有以下权利:
一:你不必开门。
除非有法官签署的有效搜查令,否则你不必开门或让官员进入你的住所。
ICE 的驱逐令与搜查令不同。如果他们只有该文件,他们就不能合法进入你的住所,除非你口头同意让他们进入。
如果官员说他们有法官签署的搜查令,那么请他们把搜查令从下面的门缝里塞进去,或者把搜查令举到窗口前让你看。
如果搜查令上你的姓名和地址不正确,也没有法官的签名,你就不必开门或让他们进去。
如果你在某个时刻决定与官员交谈,你无需开门。你可以隔着门和他们说话,也可以走出去然后关上门。
二:你有权保持沉默。
你无需与移民官交谈或回答任何问题。
如果被问及你在哪里出生或如何进入美国,你可以拒绝回答或保持沉默。
如果你选择保持沉默,请说“我选择保持沉默”。
你可以向官员出示知悉权利卡,并解释你将保持沉默并希望与律师交谈。
你可以拒绝出示说明你来自哪个国家的身份文件。
不要出示任何造假文件,也不要说谎。
三:你有权和律师交谈。
如果你被拘留或羁押,你有权寻找律师并接听律师的电话。你可以索取一份《被拘留者手册》,以了解拘留中心的规定。
即时你没有律师,也可以告知移民官你想和律师交谈。
如果你有律师,你有权和律师交谈。如果你有已签名的 G-28 表,表明你有律师,请向官员出示它。
如果你没有律师,可向移民官索取一份公益律师名单。
你也有权联系领事馆。领事馆或许可以协助你寻找律师。
在有机会与律师交谈之前,你可以拒绝签署任何/所有文件。
如果你选择在未与律师沟通的情况下签署文件,请务必在签署前确切了解文件的内容和含义。
四:你有权联系家人或朋友。
如果 10 天后你的账户中没有足够的钱,你有权要求与家人或朋友免费通话。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遇到类似情况,请联系专业的移民律师。
文章来源:美国移民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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