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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美国买房相关税收?
浏览次数:4170     添加时间:2012/5/8

近年来,很多中国人涌入美国房市抄底。但是,由于不了解美国的税法,常常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本文就要谈谈这个问题。


从税法上讲,外国人是指区别于美国公民、美国居民(绿卡持有者)和美国税法居民(在美国居住183天以上的外国人)的个人。投资房地产涉及的税务主要包括:因拥有权而支付的房地产税,出租、出售房地产时产生的所得税,房地产买卖时的过户税。

 

房地产税(Property Taxes)是地方政府(郡、市、镇)向房地产的所有者征收的税收。无论是美国公民、居民或外国居民,每年都要向当地政府缴纳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的金额大,是房屋开支的主要构成部分,投资者在购买前应该了解清楚房地产税的金额。

 

房地产的出租收入(Income Tax on Rental Income)是外国人在美国的房地产的出租收入,可以分为经营收入和投资收入两种,有着在税法上的不同处理。如果外国投资者购买不动产后没有亲自参与经营管理,只是按时收租,那么出租收入被视为投资收入(Investment Income)。外国投资者雇用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依法预扣出租收入(不是利润)的30%并及时上交给国税局,这称为毛收入法(Gross Income Method)。如果物业管理未能尽其扣缴义务,国税局可以向其追讨外国投资者的税款、罚款和利息,甚至提出刑事诉讼。如果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房客则承担了扣缴义务。毛收入法严重的限制了外国投资者的现金流量。

 

经营收入(Business Income)是投资者经营房地产的收入。如果投资者参与管理,那么出租收入无须被扣缴30%,只需按照房租收入减去各种开支、费用、税收后的净利润来缴税(Net Income Method)。为此,外国投资者必须每季度需要估计利润并预缴相应的税款,年终向国税局申报当年的盈利(亏损)状况,并计算补税或退税的金额。国税局允许只有投资收入的外国投资人选择使用净利润法。通过申报W-8ECI表格,外国投资人可以避免被扣缴30%的毛收入。

 

外国人出售其在美国拥有的房地产,要就利润缴纳所得税(Income Tax on Capital Gain)。如果房地产拥有不到一年,适用10~35%的累进税率;如果超过一年,适用15%的长期资本利得税率。为了防止外国卖家逃税,法律规定买家在向外国卖家购买房地产时,必须从成交价中预扣10%并在20天之内国税局申报8828表格。买家将8828-A表格交给外国卖家作为扣税的证明。如果买家没有从购房款中预先扣缴这笔税款 ,那么国税局可以要求买家支付外国卖家的欠税,再支付最高可达一万元的罚款。如果买家买的是自住屋,且房价少于30万元,则买家可以免除扣缴的义务。在房屋成交的次年年初 ,外国卖家要向国税局申报1040NR 表格, 并在附表D上申报上一年房产交易的利润,并将所收到的8828-A表格附上作为预缴税款的证明。如果之前预扣的税款多过应缴税款,外国卖家可以获得退税,反之补缴剩余的税款。除了联邦所得税,在绝大多数州,外国卖家还要就其利润缴纳州所得税。

美国多数的州,都对房地产交易征收过户税(Real Estate Transfer Tax)。加州、纽约、佛罗里达等中国投资者钟情的州都征收房地产过户税。以纽约州为例,每500元征收2元的过户税。同时,纽约市也向卖方征收房地产过户税,住宅过户税率为50万元之内的1%,50万元之上1.425%,商业楼宇的过户税率为50万元之内的1.425%,50万元之上的2.625% 。纽约市的买家如果有房屋抵押贷款,还要缴纳贷款金额2%~2.725%的房贷登记税(Mortgage Recording Tax)。


文章来源于:拉斯维加斯华人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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