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美国的时候,就注意到美国人喜欢悬挂国旗,不但政府机关升旗,学校商店厂矿企业常常在悬挂本单位旗帜的同时也悬挂国旗,住家门外悬挂国旗的也很多。后来发现,他们下半旗好像也比较多。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出事,我所在的学校当天就降了半旗。过了没多久,已经退休的老教务长过世,学校行政大楼也下半旗致哀。
离开学校后,一次去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住在市中心著名的菲斯特旅馆(Pfister
Hotel)。下车就看见旅馆的外墙有三根斜插的旗杆,上面的旗子都下着半旗,其中一面还是美国国旗。进了房间,桌上摆着旅馆开业一百周年纪念册,装潢精美,封面人物是位身着礼服的黑人迎宾侍者,身材魁伟,面目慈祥。后来在和旅馆前台服务员交谈中得知,那位迎宾侍者一辈子都在这里工作,创造了旅馆的工龄纪录,退休后还不时回来与大家叙旧,给新员工介绍经验。不久前去世,下半旗那天是举行葬礼的日子,旅馆百年纪念册以他为封面也是为了向他表示敬意。
美国人降半旗有什么规矩呢?
根据《美国法典》第4篇第1章第7节第m款,当联邦政府的重要成员、各州州长、联邦领地与属地的行政长官去世的时候,美国总统有权下达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政府机构所在地以降半旗的方式致哀。当其他政府官员或外国政要去世的时候,总统也可以下达指示或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政府机构所在地的美国国旗降半旗。
现任或前任总统去世,降半旗30天;副总统、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众议院议长去世,降半旗10天;最高法院法官、行政和军队各部部长、前任副总统、州长、联邦领地与属地的行政长官去世,从去世当天到葬仪日降半旗;国会议员包括没有投票权的特区代表去世,去世的当天和次日降半旗。
该条款还授权各州州长、联邦领地与属地的行政长官以及首都哥伦比亚特区的市长,当其所管辖地区的现任或前任政府官员或军人去世的时候,可以用美国国旗降半旗的方式致哀。而地方政府因为有影响的人物去世,将各自的旗帜降半旗表示哀悼,适用于各地自行制定的相关法规。
依据惯例,在一些重要的纪念日,总统和各州州长都会下令在各自管辖的政府部门降半旗,包括殉职治安官员纪念日(5月15日),阵亡将士纪念日(也称为国殇日,5月最后一个星期一),爱国者日(即911事件纪念日,9月11日),朝鲜战争停战纪念日(7月27日),国家殉职消防队员纪念日(10月)和珍珠港事件纪念日(12月7日)等。
如果出现有重大伤亡的灾难性突发事件,或者特别重要的美国或国际人物去世,总统也会发布命令,联邦政府机关悬挂的美国国旗降半旗,对逝者表示悼念。例如2004年12月的印度洋地震与海啸,2005年4月教皇保罗二世去世,2005年10月美国民权运动著名女活动家罗莎•帕克斯去世,还有前不久美国驻利比亚大使史蒂文斯以及三名外交官在班加西的美领馆遇袭事件中殉职等。
地方政府下令降半旗的情况更多。例如威斯康星州从8月份以来,降半旗日子除了与联邦一致的之外,就还有5次,其中包括纪念参加过二战的老兵贾廷斯去世,密尔沃基的警察阿莱曼因公殉职,和本州一座锡克教寺院发生枪击案的殉难者等。
根据我20年前在密尔沃基菲斯特旅馆的经验,如果你在美国看到某个机构甚至一户人家门口降半旗,而那一天又不是国家或州里的悼亡日,可以很有把握地猜测,应该是这个单位或人家有重要人物去世或举行葬礼。
文章来源于:美国驻华大使馆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