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对PS的要求申请人易犯的最大错误就是将个人陈述写成一部史诗或过于光辉的人生历程。申请人应尽可能选择充分介绍,反映自己的一两个主题,论述观点要明确,要点要突出。"个人陈述"的主题还应该肯定自己的长处和优点,体现申请人的与众不同。如果不断解释自己的缺憾和弱点,则为不智之举。
虽然偶尔有人递交两份个人陈述,但我们只需要一个简明的个人陈述,我们并不在乎长度。如果你递交多份的个人陈述,我想那一定是有原因的,我会尽力找出原因何在。事实上,如果申请人极力想对他们的弱点做一个说明的话,我倒建议可以在个人陈述后加一个简短的附录。就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如果将个人陈述本身用于解释弱点,就大错特错了。我希望看到的个人陈述可以传达一些正面的信息,传达一些在其它的申请材料中无法显示的信息。
Writing sample和个人陈述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可使我们发现一些在个人陈述中无法发现的写作上的缺点。writing sample也可使我们看出到底申请人是否具有初步的逻辑能力,论辩能力和提出观点的能力。
推荐信也是我们招生的重要依据。通过推荐信我们可以看出其学术成就和性格特征。每位申请人应该准备两份推荐信。如果申请人是在校学生,推荐信应来自于任课教师;否则申请人应使用上司的推荐信。如果申请人离校多年,就不适合再从学校获取推荐信了。否则我们会奇怪为什么不用近期的材料。优良的成绩固然重要,但由于本校非常注重学生的质量修养,我们坚决不会录取那些学术成绩看似优秀却不具备高尚品格和道德的申请人。我们人数不多,所以对组成我们这个小团体的成员的素质尤其重视。
如果我们对某位申请人的档案有兴趣,我们届时会邀请前来面试。相对于申请人的数目来说,能参加面试的人很少。基于各种原因,我们还可能为其安排另外一次面试,例如,我们有时很想了解某些方面,或申请人尚未完全回答某些问题。并非许多院校像我们这样做。
Georgetown University
Andy Comblatt
Assistant Dean of Admission
由于许多申请人不能与我们面谈,所以他们觉得十分沮丧,对此我们十分理解。但通过个人陈述完全可以弥补,所以应该好好把握这个机会,不要担心通过个人陈述向我们表露你真实的一面。千万不要在我们之间树立一道屏障。所以我们称之为个人陈述,而不是一般的陈述。你越坦率,我们就了解的越多,在这方面你是否做得够好呢?我推荐一个小测验。在写完陈述后你可以把它拿给自己的好友看,问他们:"如果你从未遇到过我,读了这篇个人陈述后是否感觉对我的了解十分全面了呢?
在写个人陈述时可以考虑一些你曾参加的活动,你是怎样成长的,以及一些工作和旅游的经验。你甚至可以谈论一些政治话题,而不必担心你的观点会触怒评审委员,你的观点是什么都不要紧。我们的团体本身就十分多样。如果你想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考我们的学院或将来你打算干什么,那也很好,但这些都不是必须的。
有一些申请人苦于不能在评审中有机会解释某些弱点,比如某学期你生病,某个不幸降临使你某段时期功课不好或其它什么信息。你尽可以提供一个附录,我们会十分乐意接受的。除非这些信息与你的个人陈述的主题吻合默契,我决不同意你将它写为个人陈述的一部分。
你可以提交诸如论文,新闻简报,录像带等辅助性数据,这些可以使我对你有一个三维立体的印象。但请记住,我们不太可能阅读一篇冗长的论文,也不要在递交申请材料时表现不必要的小聪明。虽然我鼓励申请人可以有独创性,但不要让我们觉得你提交某样东西只是为了显示你有多聪明。
推荐信对我们掌握信息十分有用。你可以在自己的申请中描述自己如何如何参与课外活动,但如果这一信息由旁人如老师,主任等左证,就会变得有说服力的多。另外如果你有十分矛盾的指标如:高GPA和低的GRE,或相反。如果其中有原因,或一位教授对此做出说明,这就非常非常的有价值了!这比你自己来解释强上百倍。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Director of Admission
每年我们要接受4,000份申请材料,如果我们严格按照本科成绩和LSAT的分数来招生的话,这些统计的平均数早就超过了现在的数字了。实际上,正是个人陈述,简历和推荐信起了重要的作用。我们通过这些信息为课堂带来多样性。我们想找的不是一个仅仅学习很好的人,而是一个有趣的申请者,他可以通过其与众不同的生活体验为我们的讨论带来新的视角,并为这专业做出贡献。
在评审过程中,每个委员只会审阅众多申请中的一小部分。在现行制度下,申请材料会被一个教授和两个录取委员会成员审阅。这两个委员中有一个将审阅所有的申请者的材料以便对整体的申请状况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样我们可以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个人陈述的主题是你个人的选择。由于我们已要求提供简历,所以切勿将个人陈述写得像简历那样简单罗列工作经历,参与的各种活动。我希望看到一个对申请者十分独特的东西,如过去的一项特殊成绩,过去的有趣经历等。
今年我读到了一份十分独特的个人陈述,有关于申请人义务照料艾滋病人的事件。此文不是泛泛解释他作了那些服务,而是以一种简练,明快的风格描述了他与一位艾滋病患者共度的经验。这篇文章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并使这位申请者脱颖而出。他讲述了这次经验怎样使他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这个角度找得很好。描述一件事对你的影响比平淡的讲故事要好得多。
我们看到许多申请人总爱说"我在XX岁时就梦想成为一名XX"或"我爷爷就是一位XX",再不就是"我认为这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我们更感兴趣的是申请者这个人,而不是他的目标和理想。当然许多申请人都对他们以后想做什么有清楚的计划。可能他们想从事公益法或国际贸易法,所以接受良好的教育则为必须。如果根据对其他材料的评判我们认为他的理想是顺理成章,具有一定说服力的话,这样的个人陈述也被认为是比较好的。
我们一般将个人陈述限为两页。至于推荐信倒不是必须,当然如果有会更好。我们希望推荐信来自于共同工作过的,了解申请人的教师,其次是申请人的上司,同事或助教等。总之,我们认为只有了解,熟知申请人的推荐人才能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人们常忽视writing sample的重要性。其实writing sample对我们十分重要,因为它可以反映申请人是否具备今后从事法学研究的基本写作技能。在这方面的疏忽可能最终导致申请人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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