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不要紧张,设法收集并保留有利证据。有些人开车很多年没有发生车祸。但一旦发生车祸就不知所措。遇到那种突如其来的碰撞,没有人不紧张的。如果没有不碍人事或严重受伤,应尽量保持镇静。看看有没有受伤,看看周围有没有其它目击者,可以当作证人。曾发生一起车祸,明明是另一方司机有错,但车祸发生之后,另一方司机不知从哪里找来两个目击者作证,受害人因紧张和英文能力有限,解释不清楚,警察当然更相信另外三张嘴解释的情形了。
在警察到来之前,尽量不要先移动车辆。保持撞车时的样子,能方便警察正确理解当时的情形。警察到来后,要向警察仔细陈述事情的经过,以便警察把真实的情形记录在案。有理应该向警察讲明。警察走后,再有理也可能变成无理。一位曾遇到车祸的女士抱怨说,警察的报告不符合事实,实际情况不是那样的。我问她为什么当时不说等到现在来抱怨,她说她当时被吓晕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而她什么也没有讲给警察听。我可以想象这位女士当时的情形,但是事后的抱怨一般难于改变警察的报告。法官或保险公司一般都相信警察的报告。需要费很大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去推翻警察的报告。
应如实汇报伤情,尽量同意就医。稍严重的车祸发生后,救护车一般会跟随警车到来。如有受伤,就应该让救护车送到医院诊断治疗。如果有伤而不去治疗,怕花钱或怕麻烦,自己硬撑,可能对以后的索赔产生不利影响。
应及时寻求诊断和治疗。有些伤病可能会在车祸发生当天不会发现,而在第二天或第三天才发现。如果有疼痛而在家里硬撑,或让家人做些简单的清理或按摩,以后索赔时很难出示伤势证明材料。如果后来发现那样对付不能解决疼痛问题,十天半月后再去求医,法官有可能不会认定所受的伤与那起车祸有关,因而拒绝索赔要求。而且还不能乱求医,应先看急诊(如确属急诊)和个人医生,然后再看康复医生。看专科医生应有初诊医生的推荐信。如果车祸后没有见病理医生便直接去看收费较贵的专科医生,所花的医疗费用可能不会被承认。
应及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有的保险公司反应很快,立即寄来一堆材料要求签字。在签字之前一定要搞清楚签的是什么档,是什么内容。尤其对对方保险公司寄来签字材料更要搞明白后才签。这些档都属法律档,签字后会产生法律效果。如果聘有律师,这些事情都可以让律师去处理。因此遇到车祸后应尽快咨询律师,及早聘用律师处理财产和人身伤害索赔事宜。如果车祸造成伤筋折骨的,最好不要自己找保险公司索赔,请律师代理上庭打官司可能会争取多倍的赔偿。
资料来源:《美国国际商务会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