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金的领取资格
在美国工作,缴纳了社会安全税,并且社会安全积分达到一定要求,那么到了退休年龄可以向社会安全部(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申请领取退休金。
A.积分要求
属于1929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社会安全积分必须达到40分才有资格领取退休金。以一季积累一分计算,交纳社会安全税达十年能积存40分,不过获得这40分不必连续不断的工作10年。比如,一位女士在23岁至30岁间工作了7年,以后在家带孩子,然后她在45岁那年又出来工作,在她工作3年后就付了10年的社会安全税,积够了40分。
出生年份与所需积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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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退休年龄
从成立到1983年以前,社会安全局对退休年龄的规定是65岁。但是从1983年开始,社会安全法例有所改变,退休年龄逐年提高,因此,1938年以后出生的人都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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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时申请退休金
退休金是可以提前计划申请的,假如想在到达退休年龄就马上有退休金可收,社会安全局提议最好在到达合格退休年龄的生日的前3个月便去申请。
如果纳税人申请退休金,则退休金是在到达合格退休年龄的生日之后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发放。
如果合格退休年龄的生日之后才去申请退休金,社会安全局也可以补发退休金达六个月之久。比如生日是2月15日,在八月才去申请的话,社会安全局会把3月至8月的支票一起寄出,从9月起,就会按月寄出一张支票,通常是每月的3日。支票上会写明是何月的退休金,一般是10月3日收到9月的退休金,如此类推。
三、退休金数额
退休金由纳税人工作的年限及过去每年的收入计算所得。社会安全局有计算公式,纳税人申请时,社会安全局会把每月可领取的金额详细地列明。每年退休金的数额会随该年生活指数的变化而变化。
四、提早退休与延期退休退休金的计算
1、提早退休
纳税人可以在标准退休年龄之前提前退休,并领取退休金,不过退休金就要按提早退休的年数而减少。比如纳税人在62岁退休,即提早了3年领取退休金,社会安全局要多付三年的退休金,而纳税人的社会安全税则少付了3年。因此,社会安全局就按提早退休年数递减纳税人的退休金,计算方法是每提早一年,递减6.07%。62岁退休即提早3年,3×6.67%=20%,因此在62岁退休的,实收退休金是八成(80%),如果在63岁退休,即提早了2年(2×6.67%=13.33%),退休金便少了13.33%,如此类推。
2、延期退休
如果选择在标准退休年龄之后退休,社会安全局也有奖励办法。因为纳税人迟一年退休,社会安全局就少付一年退休金,还增加一年社会安全税,所以凡是延迟退休一年的,退休金每月可增多,增加的比率与纳税人的出生年份有关。
如果在1945年出生的,66岁(即2011年)是标准退休年龄,假如多工作一年,到2012年退休,那么根据下表,退休金可以增加8%。如果66岁退休时退休金为2000元,67岁退休时退休金为2160元。
延期退休的退休金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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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属福利金
在社会安全福利制度下,不但纳税人可以获得退休金,配偶(即使从未工作,也从未缴纳过社会安全税)只要达到一定条件也可以申请退休金,此项福利的受益人还包括纳税人的未成年子女,甚至孙子女。
纳税人领取了退休金后,家属才可以领取家属退休金。
纳税人的配偶到了62岁可以按纳税人过去收入记录领取退休金。配偶在65岁时领取的每月退休金的数目是纳税人的一半,因此,如果纳税人每月拿一千元,未有工作记录的配偶便可领取五百元。
如果配偶自己也是纳税人,那么就要看自己作为纳税人拿的退休金多,还是以配偶身份拿到的退休金多。要是以纳税人的身份每月领取的退休金是380元,而以配偶的身份可以拿到500元,那么就应该以配偶身份领取500元。
不论纳税人年龄多大,即使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但仍在工作,没有申请退休,那么他的配偶也不可以拿家属退休金。
如果配偶62岁就申请配偶退休金,则属于提前申请,退休金数额的计算方法与纳税人退休金一样。如果配偶仍在照顾十六岁以下或伤残子女,那么不需要等到六十二岁便可领取退休金。
纳税人的儿女可以领取福利金至十八岁,如果仍在上学的可以领至十九岁为止,如果是伤残儿女,在十九岁以后可以继续领取。
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孙子女也可以获得申请社会福利金的资格:
祖父母领取退休金之前一年,孙子女已经与祖父母同住,并且一半的生活费由祖父母供给;
十八岁之前已经与祖父母同住;
祖父母领取退休金时,孙子女的生父母、养父母或继父母不是与祖辈同住,并且没有供养他们。
一般情况下,子女和孙子女可以领到纳税人二分之一的福利金。父母或祖父母死亡后,在某种情形下子女和孙子女可领到受益人四分之三的福利金。
六、离婚配偶的退休金
纳税人到了退休年龄或死亡,其前夫或前妻也有资格申请退休金。离婚配偶领取退休金的条件如下:
离婚配偶与纳税人曾结婚至少十年,而离婚已有两年以上;
离婚配偶在六十二岁以上,未有再婚,如再婚便失去领取资格;
离婚配偶未到六十二岁,即使要照顾未成年儿女,也没有资格领取退休金;
离婚配偶如自己每月有收入,他或她的“离婚配偶退休金”便会酌量削减;
寡妇或鳏夫在六十岁(若伤残则五十岁)以后再婚,他或她的福利金不会被削减;
离婚配偶若自己也是纳税人,他或她可以选择自己名下的或前配偶名下的一份“配偶退休金”;
不论离婚配偶领取退休金与否,均不影响其他合法受益人及其再婚后家属所领退休金的总额。
七、领退休金后再工作的限制
在社会安全制度下,有条例限制70岁以上领取退休金的人士再工作时每年的工资收入。以1997年为例,未足65岁的人只要他的“外快”(除退休金外的再工作时的工资收入)不超过8640元,不影响他的退休金领取;超过8640元部分,每增加两元工资,社会安全局扣除一元退休金。
举例来说,某人每月的退休金是1000元,退休后他出外当零工,在1997年内他的工资全年是8660元,超过了社会安全局的限额(8660-8640=20)20元。在这20元内,他会被社会安全局在他的退休金内扣除(20÷2=10)10元(全年数目)。
年纪在65至69之间的老人,根据1995年的规定,每年工作收入可达13500元。超过这个数额的,每增加3元社会安全局就会扣除1元的退休金。比如,全年工资收入是14280元,即超额(14280-13500=780)780元,根据“超三扣一”的条例,退休金一年内便被扣除260元。
一般来说,社会安全局每年都会寄出一张年内收入估计表(SSA7770-BK),表格会询问去年的实际收入及估计今年的可能收入;在四月十五日之前把资料寄还给社会安全局,社会安全局就会把去年超额部分应扣数目在下一年扣除。比如全年应扣10元的,下年一月的支票便会少10元,二月的退休金便恢复如常。
不过外快的限额每年都会依生活指数的变化而有所增减。要是你在享受退休金,每年社会安全局会通知你限额的数目,收不到通知的话打电话或去社会安全局询问一下就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