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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条件式绿卡持有者遭到美国配偶或父(母)的虐待,无法联合申请,需递交豁免申请来去除条件,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法源依据】
IMFA (Immigration Marriage Fraud Amendments of 1986),8 CFR §216,8 CFR§235. 11(b),INA §216,8USC§1186
【申请注意事项】
1. 豁免申请通常都需要面谈,面谈时需证明持条件式居民身份的配偶或子女被其配偶或父母虐待。如果无法证明此种情况,申请将遭拒绝,申请人会失去身份,并被驱逐出境。
2. 条件式居民身份已被终止,但尚未离境美国,或正处于驱逐程序中的前条件式居民也可申请豁免。
3. 无论申请人的婚姻是否仍然存在,都可以申请豁免。
1. | 持条件式身份的孩子被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父/母虐待,同样受虐的持条件式身份的配偶是否可以申请豁免? |
可以。条件式身份的配偶也可以以遭受虐待为由申请豁免。 | |
2. | 条件式身份的妻子并未被身为美国公民的丈夫虐待,但受到公公的残酷对待,是否也能申请豁免? |
可以。这种情况也是受虐的一种,在去除条件式申请表中亦有此选项。 | |
3. | 是否要在2年期限到期前90天才能进行受虐的豁免申请? |
不需要,只要发生受虐的情况即可进行豁免申请。条件式居民身份已被终止,正处于驱逐程序中,但尚未离境美国的前条件式居民也可申请豁免。 | |
4. | 持条件式绿卡的孩子应如何申请去除条件式身份? |
如果申请人孩子的有条件居留身份是在申请人得到相同身份的同一天或在之后的90天内得到的,即可与父(母)一起申请。如果不是,则不能跟随父(母)一起申请,需单独递交申请。 | |
5. | 申请期间,是否可以出境旅游? |
可以,过期的绿卡和费用收据可作为临时的工作许可证明和旅行文件。申请人可凭此出境旅游。如果小孩与父/母同时申请,在旅行前应该到当地的移民局办公室,在孩子的护照或I-94表上盖临时的I-551章。 | |
6. | 逾期停留将遭到怎样的惩罚? |
绿卡身份终止后必须离开美国,若逾期超过180天,后又自动离境,3年内不得再次入境,若超过1年,10年内不得再次入境。 | |
7. | 持条件式绿卡的时间是否可以算入归化入籍的所需时间? |
可以。归化入籍要求申请人成为永久居民5年(配偶是美国公民,申请人成为永久居民3年即可),条件式身份亦是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 | |
8. | 申请期间是否可以归化入籍? |
在申请期间,只要申请人符合归化入籍的要求即可申请归化入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