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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加州协议离婚指南
加州协议离婚指南
编号: EE-107
类型: eBook
类别: 婚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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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说明

【用途:】
了解加州协议离婚程序的特点、适用条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熟悉加州协议离婚的各项程序要求;
全面掌握加州协议离婚程序所需文件和表格的制作与填写。

【申请注意事项:】
1、由于以协议离婚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需要当事人双方就与离婚相关的问题没有异议,或已经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同意离婚,或答辩方配偶在该离婚诉讼中缺席。
2、在加州提请协议离婚,当事人一方必须首先满足法定的居住要求: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前的至少6个月内居住在加州;且
◇ 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前的至少3个月内居住在提请离婚所在郡(County)。
3、在加州提请离婚,当事人无需证明对方配偶存在过错,只需向法院说明夫妻双方存在无法协调的差异,进而导致婚姻关系完全破裂即可。

相关问答
1.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为非争议性离婚(Uncontested Dissolution)。在加州,协议离婚包括下列几种情况:(a)申请离婚一方配偶与对方配偶对于与离婚相关的问题,如子女监护与探视、财产和债务的分配、子女抚养费、配偶赡养费等问题,不存在任何异议;或(b)夫妻双方就与离婚相关的上述各项问题已达成书面协议;或(c)对方答辩方配偶在离婚程序中缺席。
2.我需要聘请律师吗?
 在加州离婚诉讼中,是否要聘请律师完全取决于你的意愿,你可以考量一下自己的个案是否复杂,或对方配偶是否会提出异议等,然后再做出决定;本书宗旨即为那些适用于协议离婚程序且没有律师代表的当事人提供指导,当然,在没有律师代表的情况下,你也将随之失去一些获取专业律师建议的机会。
3.我与配偶刚到加州居住不满1个月,如果我们需要办理离婚,该怎么办?
 要在加州提请离婚,你或你的配偶必须首先满足该州的法定居住要求,即(a)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前的至少6个月内居住在加州;且(b)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前的至少3个月内居住在提请离婚所在郡(County)。但要在加州提请法定分居(Legal Separation)程序则无需满足该法定居住要求,因此,如果你与配偶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不妨先提起法定分居程序进行分居,等满足该居住要求后再向法院提请离婚。
4.我应向哪个法院提请离婚?
  你应向夫妻一方所居住郡(County)的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提起离婚诉讼。
5.什么是个人财产(Separate Property)?
 在加州,个人财产是指仅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下列财产:(a)婚前所得财产;(b)婚前所得财产再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或使用婚前财产进行交易所得收益;(c)仅由夫妻一方获取的赠品;(d)夫妻一方继承所得财产;(e)夫妻双方法定分居之后所得财产。
6.什么时候便无需再支付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
 在加州,一般情况下,除非子女死亡、结婚、经济自立、或年满18岁,否则父母便应向其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在有些情况下,即使子女年满18岁,其父母仍应为其支付抚养费:(a)子女正在读全日制高中且经济无法自立,此时,抚养费应支付至其完成12年级学业或年满19岁,以先到时间为准;或(b)其子女因身体残疾而无法自立,那么只要该残疾存在,其父母就不得终止支付抚养费;或(c)父母双方书面协议该子女抚养费支付至子女年满21岁,或完成大学学业或培训。
7.在离婚程序中,是否可以豁免进行最终财务申报?
 在加州协议离婚程序中,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当事人便无需再进行最终财务申报:(a)夫妻双方书面协议免除该最终财务申报程序;(b)答辩方配偶没有针对离婚申请向法院提交答辩书或其它文件,且没有签署经公证的书面离婚协议书和╱或协议判决书。
8.我何时可以再婚?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判决书下达生效,且经过判决书中指定的婚姻关系终止日期之后,你才可再婚。在加州,自申请离婚一方配偶向对方配偶送达传票之日起,需经过6个月的法定等候期,法院才可能下达离婚判决,而在情况复杂的情况下,还需等候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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