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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美国公民海外未婚夫(妻)及子女非移民(K-1/2)签证申请指南
【法源依据:】
“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
INA §101(a)(15)(K) ,8USC§1101(a)(15)(K),INA §214(d),O.I. §214.2(k),CFR § 214.2(k),8CFR§274a.12(a)(6)
【申请注意事项:】
1 、持K签证者需要申请工作证才能在美国合法工作;
2 、入境美国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结婚;
3 、K-2签证持有者必须是在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4 、K-1签证持有人为其子女申请K-2签证时,必须要拥有对该子女的合法监护权。
1. | 我于30天之前持K-1签证入境美国并计划与我的未婚夫结婚,但是在到达美国之后才发现我们有很多不适合的地方,于是婚礼取消,但是我的K-1签证仍然处于有效期,请问,我能够通过与其他美国公民结婚的方式而取得移民身份吗? |
按照K-1签证的规定,您是不能够与为您提出K-1签证申请之外的美国公民结婚的,否则,您将会被要求离开美国。如果您觉得您的未婚夫不适合您,您可以放弃结婚;但是如果您希望继续移民美国的话,我们的建议是不要轻易放弃结婚。 | |
2. | 我与继子的关系于2004年建立,现在(2005年)他已经20岁了,而我美国的未婚妻正在为我申请K-1签证,请问,我能够带我20岁未婚的继子前往美国与未婚妻结婚吗? |
通常状况下,只要您拥有对您继子的合法监护权并且他还在21岁以下并且未婚,您就可以带他前往美国。但是针对您的情况,您与继子关系确立时他已经19岁了,因此,按照K签证规定,您继子不符合随从子女身份。如果您希望能够带他一起前往美国,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求得适合的解决途径。 | |
3. | K-1/2签证受益人能够合法地在美国工作吗? |
可以的,但是您需要申请I-765工作证。 | |
4. | 我(美国公民)为在海外的未婚妻提出的K-1签证申请被拒,请问,我能够上诉吗? |
可以的,但是您要在收到拒审通知的33天内提出上诉申请。 | |
5. | 接上问,我能够直接向设在华盛顿的行政申诉处Administrative Appeals Unit (AAU)提出上诉申请吗? |
按照规定,您应该向处理您申请的当地办公室提出上诉申请。如果您直接向AAU提出上诉申请,由于不合规定,很可能导致上诉申请的延迟。 | |
6. | 我于2005年1月持K-1签证入境美国与我的未婚夫结婚,完婚后,我希望与丈夫一起到意大利度蜜月,请问,我在蜜月结束后还能够持K-1签证入境美国吗? |
K-1签证是一次入境签证,也就是您在持K-1签证入境美国后如果中途离开美国,再次入境的时候K-1签证就无效了。因此,针对您的情况,您可以申请I-131提前离境,(详情请参考《提前离境指南》)获得批准后您就可以放心的出境旅行了。 | |
7. | 我在为我的海外未婚妻申请K-1签证时已经提交了生活担保书,现在我们已经结婚了,但是不久前我的妻子在申请调整身份的时候,又收到移民局发来的要求我提交生活担保书的通知,为什么我要重复提交生活担保书呢? |
您并没有重复提交生活担保书,在您申请K-1时所提交的是I-134生活担保书,是为非移民签证受益人提交的担保书;但是在结婚之后,您就需要为您的妻子提交I-864经济担保书,该担保书是为移民受益人提出的担保书。I-864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出台的新的担保书类型,是对I-134生活担保书的补充和完善。 | |
8. | 我在2004年9月持K-1签证入境美国并且结婚,而我在境外的女儿由于学业的缘故没有与我一起前往美国,她希望能够在2005年的1月再到美国与我团聚,请问,我的女儿能够持K-2签证入境吗? |
首先要看一下您女儿的年龄是否在21岁以下,如果您的女儿在21岁以下并且单身,您的女儿就可以持K-2签证入境美国,她可以和您共同前往美国,也可以在您入境后的稍晚一些时间再入境,只要不超过规定的入境时间限制即可。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时间限制,您的女儿就不能以K-2身份入境美国了。因此,您要把握好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