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操作指南介绍
【用途】
介绍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受虐配偶或子女境内申请移民的操作方法。
【法源依据】
《移民与国籍法案》245条款
《联邦法规(八)》204. 2(c),204. 2(e)和245. 1条款
《美国联邦法律(八)》 1154(a)(1)(A)(iii)-(iv),(a)(1)(B)(ii)-(iii)和1255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不一定现在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合法配偶才有资格提出申请。已经和施虐者离婚的受虐配偶,或已经死亡的施虐者(身份为美国公民)的受虐配偶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自行提交移民申请。
2. 受虐配偶的子女可以跟随其父母申请移民;受虐配偶的子女申请移民不需满足受虐,和施虐者共同居住或其他申请条件。
3. 美国公民的受虐子女可以通过拜访施虐者的方式满足"和施虐者共同居住"的申请要求。
4. 受虐配偶及子女应该向佛蒙特(VERMONT)移民服务中心邮寄提交I-360移民申请。
1. | 我和我身份为美国公民的丈夫已经离婚,婚姻期间他曾多次殴打我。现在我想以受虐配偶的身份申请移民,请问是否可以? |
你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以受虐配偶的身份申请移民:1. 在离婚的2年内提出移民申请;2. 证明离婚是和受虐或受极端残酷的精神折磨有关。如果满足条件,你可以自行申请移民。 | |
2. | 如果美国公民死亡,而婚姻还没有满两年,受虐配偶可以提出移民申请吗? |
以受虐配偶的身份提出移民申请,婚姻不需要满两年;但是,美国公民的死亡时间必须是在两年之内。 | |
3. | 如果受虐配偶的子女出生在提交移民申请之后。请问是否可以跟随父/母申请移民吗? |
可以。受虐配偶申请的子女只需满足未婚,未满21岁,并且在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前保持受虐配偶子女的身份,即可以跟随受虐配偶申请移民。 | |
4. | 如果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重婚,其受虐配偶可否提出申请? |
可以,但要证明1. 当初他(她)并不知情;2. 结婚不是为了牟取移民利益,3. 受虐配偶相信婚姻合法,4. 实际举行过婚礼, 受虐配偶仍然可以提交申请。 | |
5. | 请问作为受虐配偶,我能否同时提交移民申请和调整身份申请? |
不可以。如果你是美国公民的受虐配偶,你需要先递交移民申请并取得移民申请的批准书后,才可以申请调整身份;如果为永久居民的受虐配偶,在取得批准书后还需等待配额,配额排到时才可以申请调整身份。 | |
6. | 受虐配偶是在公民或永久居民为其提出I-130移民申请后才开始受虐,他(她)是否还可以再次为自己提出I-360移民申请? |
可以,并且对于等待配额的永久居民配偶而言,I-130的优先日期将自动转变为I-360的优先日期。 | |
7. | 我是在申请调整身份后才开始受虐的。现在调整身份申请未决,请问我是否还能自行提交移民申请? |
可以。如果向移民局提交身份调整时,你符合调整身份的条件,并且提交移民申请日时,提交至移民局的身份调整申请仍然处于未决状态,你可以自行提交移民申请。 | |
8. | 请问受虐行为必须发生在美国境内吗? |
一般而言,申请人要提供受虐行为或者部分受虐行为发生在美国的证据。但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驻他国的美国政府职员或军队雇员,即使所有的虐待行为均发生在美国境外,申请人依然可以为自己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