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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条件式绿卡持有者与美国申请人的婚姻是建立在不诚实的婚姻基础之上的;或者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不能一起提出联合申请,且婚姻无法终止,由于终止条件式绿卡身份所导致的极大困境,提出豁免申请,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法源依据】
IMFA (Immigration Marriage Fraud Amendments of 1986),8 CFR §216,8 CFR§235. 11(b),INA §216,8USC§1186
【申请注意事项】
1. 豁免申请通常都需要面谈,面谈时需证明绿卡身份被终止会给申请人带来极大困境。若无法证明,申请将遭拒绝,申请人会失去身份,并被驱逐出境。
2. 在因未及时递交申请或婚姻不诚实而将被驱逐出境时,可以进行豁免申请,递交I-751表格。
3. 如果申请人出于不可控制的原因而未能及时的进行申请,如有合理理由,移民局仍会接受此过期申请(late filing)。
1. | 如果有条件绿卡持有人的婚姻被发现不诚实,是否还可以申请去除条件式身份? |
在移民局发现其婚姻不诚实,而进行驱逐程序时,申请人如果符合极大困境的条件,可递交豁免申请。 | |
2. | 健康问题是否可以作为极大困境? |
在入境美国前就有的健康问题,需要在美国进行治疗,就不能作为困境的理由。如果健康问题是在进入美国以后发生的,则可算为极大困境。 | |
3. | 持有条件绿卡的孩子应如何申请去除条件式身份? |
如果申请人孩子的有条件居留身份是在申请人得到相同身份的同一天或在之后的90天内得到的,即可与父(母)一起申请。如果不是,则不能跟随父(母)一起申请,需单独递交申请。 | |
4. | 申请期间,是否可以出境旅游? |
可以,过期的绿卡和费用收据可作为临时的工作许可证明和旅行文件。申请人可凭此出境旅游。如果小孩与父/母同时申请,在旅行前应该到当地的移民局办公室,在孩子的护照或I-94表上盖临时的I-551章。 | |
5. | 豁免申请未决时,是否属于逾期停留? |
不属于,只要移民局接受了豁免申请,就不算逾期停留。如果申请被否决,从否决之日开始算为逾期。 | |
6. | 逾期停留将遭到怎样的惩罚? |
绿卡身份终止后必须离开美国,若逾期超过180天,后又自动离境,3年内不得再次入境,若超过1年,10年内不得再次入境。 | |
7. | 持条件式绿卡的时间是否可以算入归化入籍的所需时间? |
可以。归化入籍要求申请人成为永久居民5年(配偶是美国公民,申请人成为永久居民3年即可),条件式身份亦是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 | |
8. | 申请期间是否可以归化入籍? |
在申请期间,只要申请人符合归化入籍的要求即可申请归化入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