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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移民类拒绝入境豁免操作指南--健康豁免
移民类拒绝入境豁免操作指南--健康豁免
编号: AA-405
类型: eBook
类别: 移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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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说明

【用途:】
介绍因健康原因被拒绝入境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的操作方法。

【法源依据:】
《移民国籍法案》§INA§212(a)(1),INA§212(g)条款
《美国法典(八)》§1182(a)(1),§§1182(g)条款
《美国联邦法规(四十二)》§34.2(d)(2)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因滥用毒品或嗜毒而被拒绝入境,不存在豁免理由。如果属于此类情况,申请人应积极寻求律师帮助,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入境。
2、如果申请移民签证被拒,申请人可以先为其配偶或子女申请美国永久公民身份。在配偶或子女取得美国永久公民身份后,申请人再申请豁免,取得豁免的可能性较大。
3、如果申请人属于“无支付能力”人群,可以向移民局申请豁免$930申请费用。
在考虑申请人是否属于“无支付能力”,移民官会考虑以下因素:此人是否有资格取得联邦公共补助;家庭收入是否处于贫困线以下;是否年事已高(65岁或以上);是否被联邦机构裁定为残疾;家庭成员中的受供养人的人数和年龄;人道或同情因素。

相关问答
1.请问因健康原因不可入境的情形有哪些?
 因健康原因不可入境的情形包括以下4种: (1) 明确患有“关系公共健康的传染疾病”; (2) 未能提供已接种疫苗的证明文件; (3) 确定患有精神错乱或生理紊乱,并且因错乱导致的行为可能或已经对本人或其他人造成威胁; (4) 曾患有精神错乱或生理紊乱,因错乱导致的行为已经对本人或其他人造成威胁并且该情况很可能再发生。
2.请问“关系公共健康的传染疾病”具体包括哪几类?
 目前美国公共卫生署列出的“关系公共健康的传染疾病”包括:软性下疳、淋病、腹股沟肉芽瘤、传染性艾滋病(不要求为典型艾滋病(full-blown AIDS)),传染性麻风病、性病性淋巴肉芽肿、传染性阶段梅毒及活动性结核。
3.关系公共健康的传染疾病的患者取得豁免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申请人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取得豁免:申请人是美国公民,美国永久居民或持有移民签证的人的配偶,未婚子女,或合法被领养的未婚小孩;或申请人有子女是美国公民,美国永久居民或持有移民签证的人。
4.请问移民签证申请时提交的疫苗证明文件应证明接种过哪些疫苗?
 文件应证明该外国人已接种预防腮腺炎、麻疹、风疹、脊髓灰质炎、白喉类毒素、百日咳、B型流感、B型肝炎的疫苗。
5.因未能提供相关的疫苗证明文件而被拒绝入境,是否存在豁免情形?
 存在豁免情形。要求取得此项拒绝入境理由豁免的移民申请人必须证实:在入境未接种过此类疫苗,但现在已接种;或专门医生证明接种此类疫苗在医学上不适宜;或接种该疫苗违背其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
6.我的父亲曾经患有精神错乱,在申请移民签证时是否会成为拒绝入境的理由?
 因曾经患有精神错乱而拒绝入境的理由成立的关键因素在于:错乱必须伴随会给本人或他人的财产、安全或健康安乐造成威胁的行为。如果证实其行为不会对公众造成威胁,或过去因患有精神错乱,而带来的对公众造成威胁的行为不会再发生,此类外国人准许入境。
7.请问“嗜毒者”和“滥用毒品者”有什么区别?
 “嗜毒者”是指:习惯性地使用麻醉药物,对公共道德,公共安全或公共福利造成威胁的人,或某人溺于对麻醉药物的使用达到丧失自我控制能力的程度。公共卫生署对“滥用毒品者”的解释为:在签证申请前的三年内有对该药品进行试验,比如不止一次使用的人。
8.哪些人必须接种疫苗?
 必须接种疫苗的人群包括: · 移民签证申请人和身份调整申请人 · 申请身份调整的政治避难者 · 在美国境外的K、V签证申请人,但不仅仅因为未能达到疫苗文件要求就会被拒绝入境 · 将身份调整为合法永久居民的K、V非移民签证人 · 入境不满30天的海外领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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