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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一个性开放的社会,未婚同居和未婚怀孕及生育现象相当普遍
浏览次数:3547     添加时间:2010/11/22

 

  美联社报道说,1960年以来,美国同居情侣的数量已增长10倍,许多年轻人不愿结婚,或是怕结了婚又离婚,所以宁愿选择非婚同居,做“露水夫妻”,这样既不受法律约束,又无须对家庭承担责任和义务。两人处得好就共筑爱巢,一同享受浪漫时光;感情没有了,就分道扬镳,另觅新欢。上世纪90年代,不到50%的美国夫妇能将婚姻维持到10年以上,也就是说,50%的婚姻不到10年就宣告终结。但近十多年来,美国离婚率不断下降,目前已降到1970年以来的最低点,其主要原因是越来越多的生活在一起的情侣不想结婚,没有结婚,也就无所谓离婚。不过有数据显示,约半数同居者在一年半之内结束同居关系。专家认为,同居是约会的一种极端形式,并非婚姻的前奏。

  调查表明,2005年美国有近四成的新生婴儿为非婚生育,创历史新高。2006年美国新生婴儿约有410万,其中大约37%(150多万)为未婚女性所生。这些未婚妈妈中,既有成年姑娘,也有稚气未退的少女,甚至不乏十二三岁的孩子。少女妈妈们酿成的苦果最终还得自己吞下,不少人被迫辍学,小小年纪就背上了养育孩子的生活重担,同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如果探究问题的责任,美国政府在这方面的放任政策难辞其咎。美国的做法非常奇怪,政府对商业性的性爱活动是严加禁止,从严管理,除内华达州外,其他州都不允许卖淫嫖娼,更不要说开办“红灯区”了,如果有人以身试法,法律严惩不贷,远不像俄罗斯和一些东欧国家,虽然卖淫嫖娼属于违法,但妓女们可以大摇大摆地上街揽客,卖淫广告可以上报纸或把一张广告纸片放在你的汽车雨刷下,警方则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充当她们的保护伞。然而,美国对非商业性的性爱活动却听之任之。学校不反对更不阻止未成年学生谈情说爱和发生性行为。美国电视虽然在黄金时段尽量避免播放男欢女爱的节目,但为了追逐商业利益,常有赤裸裸的性爱镜头进入孩子们的视线,为情窦未开的青少年偷吃禁果起到了很坏的诱导作用。美国一家权威机构在1995年对5万名女性进行的调查表明,不满16岁就有性交行为的人占23.8%,19岁以前就有性交行为的人占79.6%。

文章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391c5a00100bwo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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