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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IS费用的支付
浏览次数:6185     添加时间:2005/5/27

美国境内的外籍留学生队伍浩浩荡荡,还有很多人正在美国境外期盼着能够加入这个队伍。而已经在美国境内的外籍人士也不甘寂寞的想要投入这个大潮。但是,光靠想是不可能成功的。只有去做,才能有成功的机会。不少人一说到交费就很头疼,觉得太过复杂。这篇小文章就是希望为这些人提供一些帮助。

什么人必须支付SEVIS费用?
所有想以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身份入境美国的人,免费交流访问项目的参加者除外,只要持有的I-20表格或DS-2019表格签发日期在2004年9月1日以后,就必须交纳SEVIS费用。

身在美国且要把原来的非移民身份改变为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身份者,必须交纳SEVIS费用。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规定与国会授权,申请非移民类学生签证(F-1、F-3、M-1、M-3)和非移民类交流学者签证(J-1)的外国人应缴纳额外费用。

SEVIS费用应该如何支付?
◆ 通过电子手段支付。填写I-901表格,并提供信用卡相关数据;
◆ 通过邮寄支付。填写I-901表格,准备好支付给“美国国土安全部门”金额100美元的支票、邮政汇票或外币汇票(限美国银行),将表格和款项一同寄往表格上的地址;
◆ 允许学校/担保人/协力厂商代为支付。

SEVIS费用应该何时支付?
◆ 学生或交流访问者签证申请人支付费用时间:
● 需要得到签证以入境美国的申请人必须在前往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面试之前支付SEVIS费用。
● 在美国入境港口申请F-1、F-3、M-1、M-3或J-1签证的加拿大公民、百慕大公民及美国法典(8)第212.1a条款所列诸岛之公民必须在入境美国之前支付SEVIS费用。
● 身在美国想要把身份改变为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身份的非移民必须在提交改变身份申请前支付SEVIS费用。
◆ 需继续留美的学生 (取得F-1、F-3、M-1、M-3非移民签证已开始学习但尚未完成学业) 支付SEVIS费用的时间应先于:
● 失去身份超过五个月之后提交复原申请的时间;
● 提交新签证申请或在非因正常海外学习离开美国五个月之后为重新返美而提交签证申请的时间;
● 提交改变身份申请的时间(F-1与F-3互换、M-1与M-3互换除外)。
◆ 需继续留美的交流学者 (取得J-1非移民签证已开始访学但尚未完成项目) 支付SEVIS费用的时间应先于:
● 违规之后提交复原申请的时间;
● 因失去原身份时间在121天到269天之间而违规,继而提交复原申请的时间;
● 提交改变交流访问者身份申请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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