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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车族美谈
浏览次数:3419     添加时间:2012/10/21

1 行人优先
在中国习惯了人让车、人怕车,来到美国亲身体验到车让人、车怕人,遇到汽车给我让路反倒有点不好意思了,甚至产生了受宠若惊的感觉。


在圣何塞居住期间,我每天上街遛弯、去超市购物或到幼儿园接小孙女时,都要过几条没有红绿灯的小马路和连接主干道的辅路。看到我站在路边要过马路,绝大多数过往车辆都会立即减速,在人行斑马线外几米处停下来,让我安全通行。司机如果见我犹豫或谦让,就用手势向我示意,坚持让我先过。我若执意让汽车先行,司机就会朝我点头微笑,以示感谢。


在北京过马路则完全是另一种心情。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很多汽车司机明明看到行人要过马路,往往不予理睬,既不减速,更不停车,行人只好乖乖站在路边等候。有时遇到前面堵车,车辆和行人搅在一起,不少人趁机从停驶的车辆夹缝中匆忙穿行,场面混乱不堪,毫无秩序可言。也许是心有余悸的缘故,我们刚到美国时,即使过有红绿灯的马路,也总是把神经绷得紧紧的。我老伴胆小,进入斑马线没几步就不由自主地小跑起来,而且边过马路边小声朝我喊:“快!快!”,生怕走到半截,被放行的车辆阻隔在马路中央。但我们在美国发现,美国人过马路心态平和,不慌不忙,当然也不是故意磨蹭,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马路的主人。


当美国马路上允许行人通过时,一般路口的两侧信号显示器上就会出现一个十分醒目的银白色的步行人图形,小孙女管它叫“小白人”。只要“小白人”出现,任何车辆都必须在停车线前停下。较宽马路路口的显示屏上还有一个25秒钟倒计时器,我们带着孙女过马路,最多用时18秒。我想,交通管理部门把过马路的最长时限设定为25秒,是为了向行人提供过马路的时间信息和预告,使其做出在显示的时间内是过马路还是继续等待的决定,这个设计看似微不足道,实际上对防止和减少堵车大有好处。另一方面,我发现当地绝大多数人过马路都能自觉遵守规则,即使面前的马路上没有任何车辆,也都能耐心地站在路边等待,直到“小白人”出现,但也有个别年轻人不管这一套,看到眼前没车,照过不误。

2 弱者无敌
听常年在美国居住的中国人说,美国人特别关爱弱势群体。我通过耳闻目睹,确信此说不假,令我感触最深的是残疾人的停车位和儿童的“特权”校车。


美国社会对残疾人的照顾可谓无微不至,公共场所的便道、楼寓进出口和卫生间的设计等,都考虑到残疾人使用和通行的方便。为残疾人设立的特殊停车位给我留下了深刻记忆。到过美国的人不难发现,在任何停车场都有残疾人停车位,停车位的顶端立着一个印制有蓝白相间轮椅标志的提示牌,地上印着一个同样颜色的轮椅标志,这就是无处不在的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停车位。由于美国车多,人们常常因为找不到停车位而着急,但与此同时,残疾人的停车位又常常没有占满,即使如此,健全人也不能擅自占用,否则将重罚不贷。


听当地朋友讲,有一位中国男士外出办事,因一时找不到车位,情急之中把车停在了残疾人的车位上。心想,反正车位空着也是空着,停一会儿不大要紧。可是,当他办完事出来时,看见车前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罚款单,通知他因违章占用残疾人车位,必须在某日前到当地法庭交罚款。几天后,法庭根据警察的起诉,给他寄来了罚款200多美元的通知单。他看着这笔数目不小的罚款,询问一位有经验的中国朋友,为了减少罚款金额,可不可以找理由到法院申诉?这位朋友说,好多事情可以打官司,但侵犯残疾人权利的事情绝对不可以,上了法院也是败诉,还是花钱买个教训吧。


在美国,不仅残疾人的停车位神圣不可侵犯,儿童校车也无人敢碰。我在早晨和下午上街时,经常看到一种用英文写着“校车”两个大字的通体黄色中型轿车,拉着一群孩子,穿行在大街小巷,这就是上学儿童乘坐的免费校车。儿童校车在居民区有相对固定的停车点。校车停下后,车上亮起指示灯,车身两侧同时自动伸出一个写着“Stop”(停)的红牌子,这是在告诉过往车辆:学生们正在上下车,所有车辆一律停驶。这时,前后左右行驶的车辆,不管是同方向,还是反方向,都必须停下来,等校车启动后才能继续行驶。对不遵守规则的车辆,处罚是极其严厉的。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保证儿童的安全,因为儿童缺乏安全意识,在车下可能嬉戏和乱跑,造成安全隐患。为防万一,政府才出此绝招。


残疾人停车位和儿童校车的故事使我感受到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对弱势群体的爱怜、帮助和呵护。在美国人的思想意识中,身体残疾是人生的不幸,残疾人是生活中的弱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的特殊关爱;儿童是国家的未来,社会的宠儿,家庭的快乐,自然应享有必要的“特权”。

3 遵规自律
大家都说,美国交通秩序良好,这当然得益于严格的交通规则和与之相配套的处罚措施,但驾车人遵规自律的公民意识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我在美国的所见所闻足可说明问题。


见闻之一:不闯红灯
白天开车不闯红灯似乎不难做到,但夜间路上无车时也不闯红灯,就不简单了。我晚上乘车外出时,常看见有车辆在路口等待红灯变绿灯,即使左右马路无任何车辆通过,也没人闯红灯。还有,居民小区的非主干道上是不设红绿灯的,只在十字路口处竖一个写有“Stop”的红色停车提示牌,要求车辆行驶到这里,必须停下,确信左右无车辆通过时再继续前行。我每次在这种路口附近散步时都留心观察,看看美国驾车人能不能自觉遵守这一交通规则。观察了几个月,没看到一人置“Stop”标志于不顾,不能不让人从内心佩服美国人的自律精神。


虽然美国汽车保有量多达2亿多辆,但由于人们普遍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事故率相对较少。据报道,美国现在每年有大约4万人死于交通事故。而中国的汽车保有量仅有3000多万辆,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多达10万人以上。


见闻之二:不乱停车
美国虽然汽车很多,但很少有乱停车的现象。先说公寓楼居民小区。房产主给入住的每个家庭两个固定车位,而且地面上写有编号,车位即使空着,他人车辆也不得占用。外来的车辆一般停在小区大门口附近专为其划定的车位上,而且车位地面上写着:“未来小区主人”的字样,以表示欢迎外来客人租房入住,像是一则人性化的商业广告。


再说街头和其他公共场所,在每个机构、楼宇和院落入口两侧的马路沿上,都涂有红颜料,以标示此处是消防车通道,禁止停车。此外,在一些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的路边上,常可看到竖立着统一制式的警示牌,上面写着“此处禁止停车,否则将被拖走”,或者写着“任何时候都不准停车”。如果巡警发现或经得到举报有人在上述禁区停车,会毫不客气地叫来拖车把车拖走,车主交罚款后才能将车赎回。我居住的小区里,也有少数住户的门前竖立着这种牌子。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辆外来的丰田车在一户人家的门前停了两个小时,住户忍无可忍,打电话报告了警察,结果没过10分钟,这辆车就被拖走了。


美国停车位虽然很多,但仍有时紧张,尤其到周末人们集中上街购物和下餐馆的时间,常常开着车在停车场转一两个圈才能找到空车位,圣诞节前夕更是如此。为缓解停车压力,政府在人口多、机构集中的地带建了停车楼。我们每次去圣何塞市中心的图书馆借书,都开着车像走盘山路一样在五层高的停车楼里找车位。尽管如此,由于汽车数量增长太快,许多城市停车场不足的滞后局面不见缓解。


在美国,不管在室外还是在室内停车,一般情况都不收费,这一点是中国等许多国家无法相比的。但美国也有停车收费的地方,那就是繁华街区的特定地段和旅游景点。停车收费的地方立着一米多高的投币筒,上面写明收费停车的时间段,一般是白天收费,周日和每天晚6点半后免费。投币筒采用计时收费,圣何塞市每小时一美元,寸土寸金的旧金山每小时高达3美元,司机打算停多少时间就投进多少钱的硬币,投进的钱用不完也不能取出。有巡警在停车处随时抽查计时表,如发现司机超过了自己预定的时间,就视情况在汽车上贴罚单。这种停车办法保证了停车位的高效使用。美国还有一种由别人代停代取的停车场。我们在赌城拉斯韦加斯旅游时,就是由停车楼职员代为停车和取车,大大节省了车主的时间,但要交一美元,纯属象征性收费。


我们国内常有车辆在停车场或路旁被刮碰后找不到肇事者的事情发生,但在美国,这种现象并不多见。如果有人不小心刮碰了停着的汽车,而此时车的主人又不在现场,肇事者往往不是溜之大吉,而是在车上留一张便条,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电话号码和保险公司的名称,坦坦荡荡地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中国的司机们能做到吗?


见闻之三:不乱鸣笛
美国公路上车水马龙,大街小巷到处是汽车,但传到耳际的似乎只有汽车的马达声和地面摩擦声,很少听到鸣笛声。我在居住的小区始终没听到过司机按喇叭催人上车的刺耳噪音。在马路上偶尔遇到堵车时,没人拿鸣笛撒气,即使前面的车启动慢了一点,后面的车也不按喇叭催促。一天晚上我们在拉斯韦加斯逛夜景,大街上出游的车辆多如蚂蚁,大家走走停停,一个红灯就要等上十几分钟,但没有听到莫名其妙的鸣笛声。当然,如果你在美国开车站错了线,妨碍了人家正常行驶或是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被后面的车鸣笛警告。还有,如果你的后备箱或车门没关好,旁边过来的车可能鸣笛并借助手势向你提醒。


然而,再好的群体也有害群之马。有一次,儿子驾车在社区附近的小马路上行驶,突然有一辆小轿车鸣着笛,像发疯一样从我们身后疾驶而过,我当时脱口而出:“神经病!”这种神经病,我在北京见过多次,在莫斯科见得更多,而且亲自领教,人们说俄罗斯人干什么都慢,唯独开车快,说明俄罗斯人好开“霸王车”,但这种事发生在美国就有点新鲜。类似的例子还有:我在圣何塞大街上几次看到有大型摩托车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马达声,示威似地招摇过市,我小孙女每次见了总要顺口甩上一句:“真讨厌!”我不明白,执法严格的美国警察为何对这种不和谐的声音充耳不闻、不加制止呢。


来到美国后,因为汽车鸣笛声少了,耳边也就清静了许多。想起我们国内一些司机把鸣笛当儿戏、有意无意地制造钻心刺肺的噪音,就令人不寒而栗。我们的一些开车人何时能有一点为他人着想的自律精神,让我们的耳边也能清静一些呢。


见闻之四:先系安全带
我们每次坐儿子的车出行,上车后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系安全带”。我在北京坐别人的车和在莫斯科自己开车时,都对系安全带不以为然,总觉得不是长途旅行,系不系安全带无关紧要,而且警察对不系安全带也不处罚。但来到美国就不同了,在美国乘坐小轿车,无论坐在前面还是后面,都必须系安全带,司机更不用说了,而且4岁以下儿童除了系安全带,还必须坐在有政府认证的专门为儿童制作的安全座椅上,违反者处以罚款。小孙女来美国后不到两个月,就知道上车后自己伸手找安全带。


美国运输部长把安全带称作“避免交通事故的疫苗”。据调查,美国有80%以上的人有自觉系安全带的习惯,但也有少数人图侥幸,嫌麻烦,未引起足够重视。2006年5月,加州警方开展了安全带检查活动,结果有上千人吃罚单,多数违章者是35岁以下的男士。加州高速公路巡警队负责人透露,该州2004年有4094人死于车祸,其中近一半与没有系安全带有关。警方规定,首次不系安全带者罚款91美元,如在12个月内发现第二次不系安全带,罚款191美元。


 

文章来源:孙占林的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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