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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I-130申请未收到拒绝信,如何获取上诉机会?
浏览次数:9058    添加时间:2018/6/21    来源:臧迪凯联合律所

申请人:钱先生
申请人国籍:柬埔寨
申请案件:I-290B (重新审理和复议)案件申诉
上诉案件:I-130
时长:2个月
 
本案难点:
• 因为上一段婚姻遗留下来的问题,导致移民官将钱先生划入假结婚申请的范畴;
• 申请人本人,和申请人的前任律师,都从未收到来自移民局官方的I-130拒绝信;
• 没有官方的拒绝信,申请人无法按时提交上诉申请;
• 申请人难以重新联系到他的前任律师
 
背景简介:
2018年2月22日,钱先生的I-130配偶申请被移民局拒绝了,原因在于被移民局认定为假结婚。钱先生不服,希望让行政上诉办公室(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简称“AAO”)重新裁定这个案子,需要这个机会向移民官证明自己的婚姻是合法且真实的。而且迫在眉睫的严峻事实是,如果钱先生的I-130申请不能被重新审理的话,他就必须立即离开美国,或者花钱费时重走一遍全部的申请流程,期盼再次递交I-130申请能得到一个好结果。然而,最糟糕的是,钱先生和他的前任律师都未收到移民局的官方拒绝信。缺少了至关重要的官方拒信,钱先生无法提起上诉申请,要求行政办公室(AAO)重新裁决此案。接着,钱先生和太太尝试在移民局官网预约时间,去当场拿拒绝信。不巧的是,网站显示的最早预约时间却排在30天之后,超过了提交上诉申请的时间范围。钱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别无选择。
 
于是今年二月底,钱先生和太太满面愁容的走进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的办公室寻求法律援助,希望我们能帮他想出一个解决办法。
 
钱先生的案子的确十分棘手,但是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相信我们有能力可以帮助他解决燃眉之急。经过我们专业的分析,钱先生此次移民申请失败的关键在于,他无法提供充分的有利证据证明自己此次婚姻的真实性。为了顺利提交上诉申请,使案子得到重新裁决的机会,钱先生确实需要拿到官方拒绝信。而尽早拿到官方拒绝信的唯一方法,在于先提交I-290B(重新审理和复议)案件申诉材料,要求移民局尽快寄出缺失的拒绝信。
 
成功关键:
尽管钱先生此前的I-130亲属移民申请被拒,但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对他的案子进行专业的分析后,自信的认定,解决目前官方拒绝信缺失的最佳方案就是先递交I-290B案件申诉文件。
 
移民局官网显示钱先生的案子在今年2月22日被正式拒绝。为了使移民局接受我们此次递交的I-290B案件申诉文件,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首先陈述了我们是如何争取与钱先生的前任律师取得联系的过程。此前,钱先生和太太已尝试了无数次与他们的前任律师重新取得联系,希望拿到拒绝信,然而,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前任律师对他们的消息置若罔闻。于是,在3月13日,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决定主动代表钱先生和太太向对方进行交涉。最终,我们成功确认了对方也从未收到过移民局拒绝信。
 
然而,仅凭“联系前任律师”一点来证明钱先生和太太确实没有拿到拒绝信,是难以使递交的申诉通过的。因此,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准备了专业说明和材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附上了移民局更新的案件进度和状态,以此来证实此案于2月22日被拒的信息是真实的。第二部分,文件也涵盖了移民局网站预约系统,进一步证明了因为预约排队的人过多,钱先生和太太无法从办公室当场取回拒绝信,这样会超过法律允许提交上诉申请的时间范畴。第三部分,强而有力的律师信,从法律角度阐述和解释了钱先生的特殊情况,以及具有法律效益的宣誓书,声明钱先生和太太的确努力尝试了所有可能获得官方拒绝信的途径。通过这份完整具体的材料,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证明了钱先生的案子获取拒绝信的必要性,从而使他们能够最终正式的递交上诉申请。
 
案件成果:
在今年3月25日,我们提交了I-290B案件申诉的文件材料,4月5日钱先生此前申请I-130的官方拒绝信便成功寄达。同时,在收到拒绝信后的3天内,我们便帮钱先生递交了一份正式的上诉申请。合法提交上诉后,他便能够继续留在美国和太太团聚。钱先生知道消息后感到激动万分,在寻求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的帮助之前,他对自己I-130案件非常灰心,居然连拒绝信都没有,无法知道拒绝的具体原因。不仅如此,他也做了最坏的打算:花钱费时第二次递交I-130,重走一遍全部的申请流程。然而,靠着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专业创新的法律策略,帮助钱先生依法据理力争,最终成功拿回拒绝信,重提上诉申请,避免了逾期停留或夫妻分离等问题。
 
臧律师点评:

I-130亲属移民申请如果被拒绝,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被拒绝后向行政上诉办公室(AAO)提交上诉/申诉/重审申请还是应该重新递交申请,有其不同的优缺点和相应的问题。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所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援助。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移民路漫漫,困难和障碍都难以避免,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愿伴您左右,为您提供高效、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助您成功实现美国梦。
 
*关于上诉/申诉/重审的更多案例:
亲属关系难证明,被拒后翻案重审(Reopen)可行吗?
学生非法居留,重审(Reopen)3个月获准绿卡
 
*为保护客户隐私,客户姓名为化名。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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