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论文 >> 其他
律师介绍
attorney join in
其他

再见EB-5,还有哪些移民美国的合法途径?
浏览次数:3913    添加时间:2019/9/11    来源:Frank Tsang臧煜卓

移民美国路上,大多数中国申请人都需要等待配额排期。面对不确定的排期,您是否着急让小孩尽早来美读书?或希望全家早日赴美居住?是否有可行的良方?

本文针对各种签证类别的条件,排期,跟大家讲解,以便您们拿定主意走最适合自己和家庭的一条路。

移民类别有许多种类,各有不同的排期需要等待,目前除了与公民和绿卡配偶结婚或宗教移民不需要等待配额外。对于中国出生的公民来说,其他都有排期的限制,办理移民手续也可以重复的提出不同的移民类别申请,哪个更快排到就先去领事馆面谈先赴美报到。

有许多工作类别的非移民签证可以允许在办理移民手续后或在等待排期中申请这类签证而不会因为有移民的企图而遭到拒绝,这些签证可以在短时间携带家人一起赴美工作和就读公立学校,也有人在办理投资移民后发觉等待排期的时间太长,希望在特定时间前先入境美国。比较保守的人,也许会选择先过去居住,再决定是否要办理移民的身份。



一、职业移民
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工作、杰出、专业与投资相关的移民方式。

1. 第一优先(EB-1)杰出工作者
此类职业移民不需要经过劳工部申请劳工证程序。

EB-1A: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
特点:无需美国雇主,可自己提出申请;对年龄、学历、行业无限制;允许加速审理。
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满足10选3条件。

EB-1B:优秀教授或研究者
特点:需要美国雇主,由雇主提出申请。
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满足6选2条件。并且来美国后将: 
(1) 在大学从事教学工作; 
(2) 在大学或专业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 
(3) 在拥有三位全职专业研究人员以上的私人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

EB-1C: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特点:投资现成美国公司,满足中美公司符合母子股权条件就可直接申请EB-1C移民。

EB-1类办理要点:
EB-1A可申请加急(Premium Processing),15天内出审理结果(批准/RFE/拒绝);如果移民申批准后,如果在境内申请I-485调整身份,在境外申请领事馆面谈。

2. 第二优先(EB-2)具有高等学历或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雇主,由雇主提出申请,需要经过劳工部申请劳工证程序(除了NIW国家利益豁免)。

EB-2A:高学历专业人才(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s)
适合人群: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或相当于高等学历者(学士加五年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
申请资格
(1) 具有美国硕士以上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
(2) 5年工作经验,可以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累积计算;
(3) 如果雇主要求该职位需要硕士学位,则不能用学士学位加五年工作经验代替。

EB-2B:特别能力专业人才(Exceptional Ability Aliens)
适合人群: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拥有特别能力,会在全国经济、文化、或教育上对美国有帮助的优秀专业人才。
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满足6选3条件。

EB-2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适合人群:申请人无须兼备“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和“特殊能力专业人士”,两者居其一即可。

在校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具有硕士(包括在美国以外拿到的学位)或硕士以上文凭的学者和研究人员,特别是所学专业是医学、医药、材料、生物、化学、物理、电子工程、机械工程、环境工程、土木工程、能源、电力、通讯、地质,以及许多跨传统专业的新兴专业人士,很可能符合条件。

特点:无需美国雇主,可自己提出申请;有雇主也无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PERM);在与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相同的工作领域内,可随意变更雇主;不影响同时递交其它类别的移民申请,例如EB-1类别。

申请资格:由于国家利益豁免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中的特别类,所以申请人必须符合EB-2“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专业人士”资格,并且达到国家利益豁免的标准。

关于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现行法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但是移民局在一系列上诉裁决中,列举以下因素衡量一个外国人是否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1) 促进美国的经济;
(2) 改善卫生健康;
(3) 改善美国工人工作工资条件;
(4) 改善穷人、老人和儿童住房条件;
(5) 改善环境资源;
(6) 改善工人、儿童训练教育条件;
(7) 如果申请人是美国联邦政府的雇员,政府机构出面也可以申请豁免。

3. 第三优先(EB-3)专业人士、技术工人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雇主,由雇主提出申请,需要经过劳工部申请劳工证程序。

EB-3A: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 with Bachelor's Degree)
适合人群:拥有美国大学或外国大学所颁发的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必须经过美国的学历认证,确保达到美国大学学历标准。
常见职位:建筑师(Architects)、工程师(Engineers)、律师(Lawyers/Attorneys)、内外科医生(Physicians/Surgeons)、教师(Teachers)等。

EB-3B: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工人(Skilled Workers)
适合人群:能够胜任要求有两年以上的专业技能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人。从事的工作既不是专业性工作,也无需取得学位,但该工作要求受益人拥有至少2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
常见职位:法律助理(Paralegals)、注册护士(Registered Nurses)、教职助理(Teaching Assistants)、船舶装配/焊接工(Ship Fitters/Marine Welders)、司机(Divers)、厨师(Chefs/Butlers)等。

注意:职业移民第三优先类别的受益人必须在美国有永久性全职工作;除了护士和理疗师两种Schedule A职业外,都必须经过PERM劳工证申请程序,以确认在美国找不到合适的美国工人从事EB-3的工作;受益人必须符合对该职务的要求,且雇主能够支付适当的薪资。

EB-2和EB-3类办理要点:
(1) EB-2和EB-3类移民每年都有40,000个名额;
(2) 美国雇主在当地刊登广告进行招聘;
(3) 州劳工局审核所有招聘材料,确认雇主无法在当地聘用适合人选后,由雇主向劳工局提出永久劳工证(PERM)申请;
(4) 如果移民申批准后,如果在境内申请I-485调整身份,在境外申请领事馆面谈。

4. 第四优先(EB-4)特殊移民
EB-4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劳工局证明,这类移民主要是指那些获得资格证书的教士或宗教工作者,申请到美国从事他们的宗教工作。

EB-4移民平时都是有名额,因为特殊情况,9月排期为Unauthorized无名额。

说明:这四类移民都是全家(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一起拿绿卡。



二、非移民签证


1. H-1B专业技术人士工作签证
美国移民局签发给受美国公司雇佣,从事专业技术职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的外籍人士的短期非移民工作签证。

H-1B签证的首签居留期为3年,三年期满后可再延长3年,一般最多以6年为限。如果在申请移民,可以多加1年,有7年年限。H-1B每年有名额限制限制:一般专业技术人士:每年65,000个; 高学历人才:硕士学位以上的高学历人才每年拥有20,000个额外名额限制。每年的4月1日是移民局接受H-1B申请的第一天,当名额限制用完,移民局会采取计算机随机抽签的方式来决定接纳哪些申请。

适合人群: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或相当的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

优点
(1) 准许申请人有双重意图,兼备非移民和移民的特征;
(2) 不需证明找不到劳工;  
(3) 延期/更换雇主时不占用名额限制。

2. L-1A跨国公司经理/主管赴美工作签证
美国移民局签发给从海外调派到美国母子公司/分公司工作的经理/高管的短期非移民工作签证。

主要有两种类型:从海外公司调派高管到美国公司管理;或者海外公司还没有美国分支机构,需要调派一位高管到美国成立公司及后续经营。

L-1A签证首签为3年,每次可延期2年,最长可在美国7年。但新成立的公司,首签只有1年,之后每次延期2年。

适合人群:在国内有公司、担任高管至少一年、想来美国做生意的朋友。同时配偶小孩L-2全家来美。

优点
(1) 办理时间快,3个月内可入境;
(2) L-1A签证时间长,首签1年/3年,共计7年;
(3) L-2绿卡待遇,小孩读公立学校、配偶可以工作;
(4) 允许双重意图、移民倾向;
(5) 新公司的L-1A,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符合经营条件的可申请EB-1C移民。

申请条件
(1) 需要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职位至少一年;
(2) 中美两个公司需要有合格的关系;
(3) 美国公司需要一位高管/经理来经营;
(4) 申请人有担任高管/经理的能力。

办理要点
(1) 由美国公司向移民局提交I-129申请,可选择加速审理15天内出结果;
(2) 移民局将批准的案件转往受益人所在地海外领事馆;
(3) 面谈后可能面临行政审查。

注意:L-1A,根据美国公司的来源,主要分:新设公司、购买(并购)公司两大类。

新设公司:主要流程在3个月内完成。一份好的商业计划是成功的重要条件,不恰当的商业计划会导致拒绝。
购买公司:第1步买公司有很大不确定性,寻找目标公司、尽职调查、估价、洽谈购买条件、出场机制等都需要时间,可能耗时半年到一年半不等。

3. 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Ali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or Achievement)
1990年美国移民法新列的工作签证,属于签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赴美工作的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需要美国雇主提供与O-1申请人才能相符的工作。

O-1签证的居留期限依不同需要而定,第一次可签1~3年,之后每次可延期1年,并没有总的年限限制,而O-1签证持有人的家人可申请O-3签证同行。

适合人群:在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人,或申请人必须是艺术界或电视电影界的杰出人士。

优点
(1) 时间快,无名额限制,3个月入境;
(2) 自由裁量,条件并非遥不可及,可培养;
(3) O-3小孩就读公立学校;
(4) 范围广,工作限制少,没有工作期限、薪资标准的压力。

申请条件:申请人在不同领域方面有不同的判断标准,申请人必须满足“10选3”条件。

办理要点
(1) 获得行业咨询意见(advisory opinion),或证明无法获取;
(2) 向移民局提交I-129申请,可选择加速审理15天内出结果;
(3) 移民局批准后,转至海外领事馆;
(4) 面谈后可能面临行政审查。

4. R-1宗教工作签证
美国短期非移民工作签证,发放给希望来美国在宗教团体工作的人员。我们要强调的是:R-1不是政治庇护。很多国内朋友听到宗教有关的就以为是政治庇护。

R-1签证后续也同样能与绿卡之路衔接:EB-4宗教人士移民。

适合人群:在申请入境前的至少两年内一直是某个宗教教派(在美国拥有确实非营利性的宗教组织)的成员、要到美国从事宗教性质临时工作的外籍人士。

优点
(1) 时间快,3个月入境,首签2年半,共计5年
(2) R-2小孩就读公立学校;
(3) R-1工作自由,薪资不受限。

注意:R-1签证不允许有移民意图。

申请条件:基本上证明美国的一个非营利机构需要申请人的宗教服务就可以了。

R-1签证申请人必须在以下各方面符合严格的条件,如:申请人与该宗教支派的关系,申请人去美国的工作内容,以及该宗教派别是否为免税的非营利组织。

办理要点
(1) 雇主向移民局提交I-129申请,不过,申请人不需要先申请劳工证;
(2) 移民局批准后,转至海外领事馆;
(3) 面谈后可能面临行政审查。

5. F-1学生签证
短期非移民签证,签发对象为赴美国进行学术性学习的外籍人士。

适合人群:希望去美国的学院、大学、神学院、艺术学校、学术性高中、小学或其他学术性机构就读或参加语言培训计划,进行全课程学习的人士。

优点
(1) 办理时间快,F-1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0个月,中国学生大多数是收到5年多次入境的签证;
(2) F-2小孩就读公立学校。

注意:F-1签证不允许有移民意图。

如果取得学士以上的学位,进而通过职业移民申请移民,比其他非移民签证有更多的有利条件。

总结:
1. 知道自己的移民计划,是1年,3年,还是5年;
2. 了解自己的学经历符合哪些签证条件;
3. 适合的签证,如果需要美国的合作方或雇主,就要提前和对口的美国企业机构进行洽谈;
4. 如果时间不着急,可以申请多种移民类别;时间紧急,从非移民签证着手进行。

希望大家都找到适合自己的短期/中长期移民计划。

更多内容,欢迎收听我们网上讲座《再见EB-5,还有哪些移民美国的合法途径?》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点击排行
关闭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86-13818114320
USLawChina微信
扫一扫 咨询更便利
跨国 搬家 迁厂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