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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特殊领域杰出人才移民攻略
浏览次数:13601    添加时间:2011/11/21    来源: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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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美国移民法,不难看出,绝大部份能够移民美国的人不外乎“有人”——通过亲属移民,“有才”——通过职业移民,或“有财”——通过投资移民。其中,EB-1A特殊领域杰出人才移民是顶尖人才的职业移民。 鉴于不少高端客人都在询问EB-1A类别的移民,USLawChina特此撰文详细介绍EB-1A移民的申请资格、需要的材料、流程、与类似签证的比较等内容。

一、 简述
所谓“特殊领域杰出人才”是指申请人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占少数顶尖人才,而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国内的公认和推崇。

二、 优势
1. 周期短,其它应聘移民类别往往历时数年;
2. 总体费用低,无须开办L-1公司或办理投资移民那样巨额的费用;
3. 无需找美国雇主,可自己申请,其它诸如劳工证移民、跨国公司移民、投资移民等必须由美国公司提出申请;
4. 无年龄、学历、行业限制。只要要求证明本人有“杰出才能”——即满足美国移民法十条要求中的至少三条;
5. 全家(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移民,获得正式绿卡,不像投资移民头两年只能拿到条件式绿卡;
6. 全家抵美后享受永久居民权益,凭绿卡身份可自由进出美国,而不用担心签不到美国签证;
7. 子女在美国上学,可享受低廉的州内学费,毕业后可自由找工作。

三、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 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如诺贝尔奖、奥运、奥斯卡等奖项等);
2. 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协会须仅限杰出人才成为其会员);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导过该外籍人士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4. 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评判过所属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内他人工作;
5. 在科教艺体商方面,贡献大于该领域的其它同仁;
6. 本人著作必须在国内外定期刊物上刊登过;
7. 举办国家级/有盛誉的/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演出;
8. 在重要工作机构/组织团体中担任要职,发挥关键作用;
9. 享受高薪;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如由票房或音像制品的销量体现)。
注意:如果与上述规定中的十项标准不符,则若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证明,同样可提交,作为证明材料


四、EB-1A与国家利益豁免(NIW)/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的比较
1. EB-1A V.S. NIW
(1). 定义

①“EB-1A特殊领域杰出人才”指申请人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占少数顶尖人才,而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国内的公认和推崇。美国移民法规定符合获得重大奖项、媒体报导、著作发表、专业会员资格、担任裁判或评委、发挥重要作用、对本领域有重大贡献,享受高工资、参加艺术展览等10条要求中的3条即可申请“特殊领域杰出人才”;
②“国家利益豁免”也是通过职业移民美国的途径之一,是指申请人的工作、资历和成就符合美国的某项国家利益,因而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用向劳工部提出劳工证申请。
(2). 准备阶段(两者最大的区别)
若符合EB-1A的申请资格,最好申请EB-1A签证,因为EB-1A签证的申请周期短、费用低、无需找雇主、无年龄和学历限制,且要求提交的文件比NIW所要求容易得多。在科技领域占主流的是科学家和工程师,若有资格申请EB-1A,则也很有可能有资格申请NIW。但与EB-1A相比,NIW需要证明申请人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要求移民局豁免对其劳工证的要求。但仅仅证明拥有高学位并且在具有国家利益的领域中工作是不够的。工作领域的重要性,或者该领域严重缺乏研究人员,并不能使移民局批准申请。因此,申请人还必须证明他/她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是相当出色的才行。
总而言之,两个类别在本质上区别很大(不仅仅是程度上的),有些人可能具备申请EB-1A的资格,但并不能申请NIW。

2. EB-1A V.S. O-1
详见我们的相关文章《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介绍》、《杰出人才赴美途径:O-1工作签证 VS. EB-1A移民

、办理流程与时间
1. 申请人向移民局递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平均审理时间因审理中心而异,且每个月可能有变化,目前为4~6个月左右,详情请点击我们网站每个月15日左右上传的最新移民局审理进度表查阅;
2. 移民局批准I-140申请后,

(1). 如果是在美国境内,那么凭I-797批准函向移民局服务中心申请I-485调整身份申请;调整身份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审核中心将批准函寄给申请人,并通知制卡中心

(2). 如果是在美国境外,那么案件转到NVC(国家签证中心)由该中心寄发包裹3及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文件,NVC-使领馆程序,中国大陆与别不同:
① 中国大陆:NVC完成预审,将案件转到广州领事馆,领事馆在背景调查后,寄出包裹四
② 其它国家/地区:NVC在背景调查后,寄出包裹四,NVC 将案件转到指定的美国驻海外使领馆
申请人按照要求体检、完成包裹四,使领馆面谈通过,获得移民签证,6个月内前往美国
说明:尽管按照移民法的规定,这类移民是要等待配额排期的,但是,由于这样出类拔萃的人才很少,一般不会出现配额用完需要排队的情况,故而这里我们也略去了等待配额排期的步骤。
3. 申请人获得绿卡。

六、申请的文件材料
EB-1A的申请流程并不复杂,但是要以文件材料证明符合“特殊领域杰出人才”资格,却并非易事,这从我们先前报导的两则判例中可见一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最新公布的EB-1A判例》、《不是论文“第一作者”,还能申请EB-1A吗?》,我们来看一下,申请EB-1A需要准备哪些文件材料:
1. 美国公司(雇主)(如果有):
公司申请信函、营业执照、提供职位的证明信、公司的组织结构图、计划书、公司营业场所的照片、购房或租房合约、公司的联邦报税单等
2. 杰出人才(受益人):
进入美国的工作计划书、同美国雇主签订好的工作合约、个人简历、工作证明、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的证书、薪金记录、会员机构的认可证以及外国人如何取得会员资格的描述、推荐信、作品发表的期刊及作品本身、在表演艺术上商业成功的证明、参加过多国艺术展览会/演出的证明等。
EB-1A申请具体所需的文件材料请查询USLawChina网上律师服务EB-1A特殊领域杰出人才申请的“申请材料”项。


以上是对EB-1A特殊领域杰出人才移民的一般介绍,如需具体评估美国雇主和/或外籍人士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如何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文件材料等,请参考我们USLawChina专业操作指南《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操作指南》或选择USLawChina网上律师服务EB-1A特殊领域杰出人才/付费咨询服务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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