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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已达247个
浏览次数:5810    添加时间:2013/1/8    来源:美国法律联营网

2012年8月份,美国总统奥巴马同意签署了投资区域中心试点计划即RC项目延期三年的提议,请见文章《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继续延期三年
 
目前,投资移民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项目已增至247个,最新名单可以在移民局网站查询:
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5af9bb95919f35e66f614176543f6d1a/?vgnextoid=d765ee0f4c014210VgnVCM100000082ca60aRCRD&vgnextchannel=facb83453d4a3210VgnVCM100000b92ca60aRCRD 
 
但是,EB-5 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的设立并不意味着区域中心的资本投资项目受到政府的支持和担保,也不能保证投资人会最终通过EB-5投资获得无条件永久居民身份。例如,如果确定投资者的钱并不是真正具有风险,或者通过投资所创造的工作不够,那么投资人的申请会被拒绝。而美国移民法明文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有风险(at risk),因此,如何在这么多个区域中心项目中挑选合适的项目,将风险降到最低?USLawChina近期一篇文章:《
投资人如何做好前期调查,选择合适的区域中心项目?》介绍了准投资人在确定一个EB-5投资前对自己投资的项目要做的事前一些调查了解。
 
同时,USLawChina提醒投资人: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涉及到的主体很多,一般除了投资方、项目方、银行外,还包括移民中介、移民律师、会计师等。因法律关系较复杂,涉及的财产又比较大,而项目方律师代表的是项目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投资人应该要有自己的移民律师。USLawChina在文章《
EB-5项目投资人为什么要有自己的移民律师?》一文中介绍了投资人自己聘请律师的重要性及好处。
 
另外,除了市面上最常见的区域中心项目,如果投资人有一定条件,也可以自己投资申请个人的投资移民。投资人如果希望聘请自己的律师,或者您对个人投资移民感兴趣,欢迎和我们联系:

Tel: 86-21-57625925(中国地区客服)
Email: customer@uslawchina.com
QQ: 245871909
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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