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4签证持有者从5月26日起可以提交I-765表格,申请工作许可,在许可生效后即可工作。
2. H-4签证持有者在申请工作许可及工作期间,其配偶必须保持不间断的H1B身份。
3. 还没有申请H4签证的H1B持有者配偶可以一并提交申请H4签证的I-539表格和I-765表格,但移民局在批准I-539表格后才会开始审查I-765表格。
4. H-4签证持有者的工作许可审查时间一般是90天左右;如果H4和配偶的H1B资格需要审查或需要更多证据支持工作许可申请,审查时间可能延长。此类工作许可不可以申请加急。
5. H4签证持有者的工作许可名额没有限制,拿到许可后的H4签证持有者可以作为雇员工作,可以更换雇主,也可以“自雇”或雇用别人。只要签证不过期、符合其它入境条件,拥有工作许可的H4签证持有者也可以离开美国旅行并回到美国。
最后读者应注意并非所有H-1B的配偶都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在美国合法工作,以下范围的H-1B的配偶才可以:
1. 已经获得I-140申请批准的主申请人;或者,
2. 根据21世纪美国竞争法案延期获得H-1B身份。
什么是21世纪美国竞争法案?
H-1B在美国的身份有效期为六年,六年之后,H-1B必须离开美国,在境外停留一年以上才能重新申请H-1B签证。但是根据21世纪美国竞争法案(The 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Act of 2000 as amended by the 21st Century, 简称AC21法案),只要H-1B持有人在五年期满前提出劳工证申请或I-140申请,申请未决,H-1B就可以申请六年后的延期,每次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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