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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学生签证大解析(上)
浏览次数:5583 添加时间:2018/8/6 来源:Frank Tsang臧煜卓
美国众多的学校、先进的教育理念、完善的教育设施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们告别故乡,赴美求学。
文章内容涉及外籍人士需要符合什么要求才能获得F-1签证、怎样做有利于获得签证;已经身在美国的留学生怎样才能维持有效的学生身份,顺利完成学业,以及其他非移民怎样才能改变为F-1学生。
一、F-1学生签证概述
1. F-1签证简介
F-1签证是一种学生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类别。F-1签证的签发对象为赴美国进行学术性学习的外籍人士。
这些外籍人士必须在美国的学院、大学、神学院、艺术学校、学术性高中、小学或其他学术性机构就读或参加语言培训计划,进行全课程学习。
通常,持F-1签证的学生所进行的是较长时间的正式学习,以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学业,取得学位、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语言学校可免除这一要求。
2. F-1签证的特点
• 一般情况下,F-1学生在美国可停留到其完成学业时为止;
• F-1学生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只要不造成学业中断,出入时间没有限制;
• F-1学生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赴美国伴读;
• F-1学生可以有限制地工作,也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
• 如果取得学士以上的学位,进而通过职业移民申请移民,比其他非移民签证有更多的有利条件。
案例剖析:
机场遭遣返,如何重获F-1签证赴美深造
二、获得F-1学生身份的基本要求
1. 申请人将在美国从事的必须是学术性(Academic)学习
在学院、大学、神学院、音乐学校、学术性高中、小学或其他学术性机构就读或参加语言培训计划都符合“学术性”学习的要求。“学术性”学生可以攻读学士、硕士、博士或其他研究生水平的学位,或参加博士后学习。其他学习计划(包括由技术和商业学校及职业高中提供的学习计划)都被认为是职业性的,要参加这些学习计划的外籍人士应当申请M-1签证而非F-1签证。
2. 申请就读的学校是经美国国土安全局批准有权招收外籍学生的学校
只有经美国国土安全局(DHS)批准有权招收外籍学生的学校才有资格向申请人发放
I-20表(即F-1学生资格证书)
以证明入学资格。F-1学生不得在未经批准招收外籍学生的学校就读。美国领事馆在处理F-1学生签证申请时,会把I-20表视为学校被国土安全局批准的证明。
3. 在公立学校就读必须遵循相关规定
IIRIRA(《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案》)在准予欲在公立学校就读的申请人F-1学生身份的问题上作了一些特定的限制和规定。
以F-1身份就读于私立学校,而后转学至公立学校或公办成人教育计划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这种行为被视为不符合身份,将导致F-1学生被驱逐出境。此外,因这种行为被驱逐出境的外籍学生五年内不可再次入境美国。
4. 必须在学校进行全课程学习
一般而言,外籍学生如果注册入学是为了在正常时间内修完获得学位所必修的正常科目的课程,就必须进行全课程学习。因此,完成四年制高中课程或学士学位,或三年制法学学位每学期所必修的课程数量需构成全课程学习。
5. 精通英语或参加英语语言课程以加强英语能力
学校必须在I-20表格上证明下述内容中的一项:
•
学生符合该学校对英语水平的要求(通常要通过英语入门考试,如TOEFL考试);
•
学生将要学习的课程的教学语言是该学生所精通的语言;
•
学生将进行全课程学习,包括学术性课程和英语教育;
•
学生参加以语言培训为内容的全课程学习。
尽管领事馆官员可能会测试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这种测试通常包括与学生用英语交谈,或让学生用英文朗读书本或I-20表格上的段落),但是学校的证明通常足以表明学生的英语水平。
6. 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在美国学习期间的全部开销
很多学生由于不能满足这一要求而被拒签。学生必须证明目前他/她有足够的资金以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习,包括应付突发事件的全部费用。
学生可获得的资金来源包括经济资助、奖学金、个人及家庭财产以及政府资助。在不工作的前提下,学生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证明文件是申请学生签证时需提交的一份主要支持文件。
7. 必须在美国境外拥有住所并计划在完成学业之后离开美国
申请人的“真实的非移民意图”无疑是领事馆官员在审核学生签证申请过程中最为关注的一个要素。很多领事官员坦言,他们认为相当一部分学生签证申请人去美国的目的是立即或最终在美国从事工作并获得绿卡。
例如近年来,一些亚洲地区的领事官员拒绝了很多大学学历以下的学生的F-1签证申请,理由是:他们如果去美国留学,回国后将难以适应国内僵化的考试制度,因而他们会有意切断和祖国的联系。尤其在一些拒签率和逾期停留率高的国家,发放签证之前必须就此进行详细审查。即使在拒签率低的西欧国家,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真实的非移民意图”的程序也并不容易。
8. 入境后必须在F-1签证上所标注的学校就读
外籍人士以F-1身份入境美国后必须在其签证上所标注的学校就读。被豁免持签证入境的F-1学生应当在他的I-20表格上所标注的学校就读。因此,取得F-1签证后,学生如果更换了学校,必须凭新学校发放的I-20表格办理新的F-1签证。
F-1学生入境后,如果不在签证上所标注的学校注册,将被视为不符合身份,不被给予任何宽限期(grace period),需立即离境。学习开始后,如果教育计划不适合学生,指定学校负责人会批准学生退出课程学习。此种情况下,外籍学生有15天宽限期用于旅行和离境。未在签证上所标注的学校进行全课程学习的F-1学生没有转学资格,并且必须申请恢复身份(reinstatement)或回国办理新的F-1签证返回美国。
案例剖析:
多次B1/B2遭拒,成功申请F-1签证赴美留学
三、在美国境外使领馆申请F-1签证
申请人在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应该向领事馆提交申请。
1. 面谈技巧
面谈有助于领事官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下列不符合签证申请条件者:
• 是否属于不允许入境的外国人(Inadmissible Alien)
• 是否属于不可获得签证者(Ineligible to Receive Visa)
• 是否有移民倾向(Immigrant Intent)
在面谈过程中,领事官会对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进行检查和询问,询问问题是要确认申请者的身份和澄清一些疑问:
• 申请表格所填的内容是否准确和完整
• 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和齐全
• 回答问题是否符合事实以及有否说谎等
很多签证申请人一想到面谈就有点恐惧感。事实上,只要有充分的准备,掌握一些技巧,面谈还是可以比较轻松的。
2. 面谈前注意事项
• 申请材料要齐备。材料齐备,说服力度才大,信心才足。签证官也可能不特别重视材料,但是可能要求出示某方面材料。因此,只有准备齐全,才不会手足无措。
• 事先考虑针对自身状况,签证官可能问道哪些问题,该如何回答。可在面谈前与朋友进行模拟面谈。领事馆官员如果觉得你对学校情况不熟悉,很可能会拒绝向你发放签证。
• 通常驻华美国领事馆官员都懂中文,但如能用英文回答问题就更好。因此,最好在面谈前练习英语对话。
• 领事馆官员较注重的一个问题是你完成学业后是否会回国。建议:事先了解你赴美所学专业在本国的发展前景,和本人回国后的工作前景,比如“回国会比较容易得到高薪”等。
3. 面谈时注意事项
• 注意自己的穿衣打扮。要注意自己的学生身份。
• 面谈时请勿让家人陪同。
• 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请勿携带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
• 要注重礼貌。在与签证官说话的时候要保持微笑,直视签证官的眼睛。递材料时要用双手。离开时,无论你被告知拒签还是通过,都要说谢谢。
• 要把材料整理好,进去之后不要翻看材料。在签证官要求的时候再递给他/她。
• 说话时不要用太多的肢体语言。注意把握身份。
• 态度积极。不要和面试官争论。态度要谦虚、礼貌,不卑不亢。
• 回答简明扼要,不卑不亢。抓住主要内容,回答问题时切中要害,密切联系自己,切忌空泛。适当补充细节。
• 要注意仔细听懂领事馆官员的提问,不懂可请领事重复一次,听懂后再作恰当回答。
• 一定要坚守诚实的原则,事实求是,如实回答,切勿说谎或夸大其词。
• 思路清晰,所有问题一定要联系以下方面:自己将来回国的动机、将来所要从事的职业、家庭维系的纽带,自己目前在中国的工作状况和收入状况是否具有吸引力,以及自己是否具有社会地位,在这方面继续加强和巩固在国内的优势,来促使自己将来回国。
• 签证官会考察你是否能顺利完成学业。这个问题取决于两方面,财力和学力。财力主要依靠书面的奖学金或银行存款证明来判断。学力方面,有信誉的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本身就是对学生学力的最合理有效的判断。
• 签证官注意的另一问题是,你去美国的目的是否纯为参加交流访问项目。对此,你应该谦虚回答,表现强烈的求知欲,不要表现得“去不去都行”。
• 如果英文水平不足以修完全部课程,必须出示接收机构为申请人安排专门英语培训的证明文件。
• 回答问题时用英语,语速可以放慢。
• 要创造机会申诉。签证官面谈的“最高境界”就是由被动变为主动,变成你问签证官答。
4.(曾被拒签)再次面谈应注意的事项
• 回忆自己上次面谈的详细经过。研究一下,问题出在哪里,是什么原因使签证官决定拒签。自己暴露了哪些不足,哪些话说得不对,最终找出原因,然后对症下药,着手去补充说明。
• 自我评价综合一下,看自己在上次面谈中哪些优势没有表现出来,下次应该怎样表现。有哪些不足内有察觉,如果下次签证官注意到,自己应该如何应对。
• 再次检查材料,看是否可以进行补充,加强说服力。回答回国的原因时,可以具体联系到一个榜样。有个可以比较的参照物,让签证官联想到你也会这么做。
• 签证官可能非常相信前一次的拒签是正确的,你要想好如何推翻前次的结果,让他相信那是个误会甚至错误。要保持信心。但是千万不要指责前签证官犯错。
5. 签发签证
如果面谈通过,签证官会根据护照号码签发签证,并把签证印在护照上面,如果面谈通过但当时无法领到签证,则申请人会得到一张通知,被告知前往领馆领取签证的时间。
对于多数国家的公民签证申请人而言,F-1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0个月,足以完成多数教育计划所规定的学业。所有西欧国家以及西半球的多数国家的公民获得的F-1签证的有效期都为60个月。领事官员有权限制签证的有效期或入境次数。中国公民签证申请人获签的是有效期为12个月多次入境的F-1学生签证。
领事官员发放签证后,会将I-20表格返还给申请人。申请人必须从领事馆取回I-20表格,因为入境美国时必须向移民官出示I-20表格,即使护照内含有F-1签证。
6. 入境美国
对初次入境美国的F-1签证持有人而言,应当向美国入境口岸的移民官申请入境。即使外籍人士持有签证,移民官也有权拒绝其入境。因此,移民官如果认为持F-1签证的学生并非真正的非移民,即意图在美国无限期或永久停留,则会拒绝他入境。
申请人入境时必备文件
• 含有效F-1签证的护照
• 领事馆返还给申请人的I-20表格
入境程序
移民官如果决定让持F-1签证的学生入境美国,就会把I-20表格返还给学生。
I-20文件上写有当事人入境美国的F-1身份,并标注
“D/S”(duration of status)
以表明他/她在美国可停留到完成学业为止。
通知学校学生入境
国土安全局通过SEVIS系统把学生入境的信息告知学校,然后学校需要通过SEVIS系统向国土安全局报告学生是否注册入学或开始学业。学校报告必须在注册日期截止日后的30天内完成。
就读公立高中的F-1学生在美国停留时间的限制
就读或公立高中的F-1学生不能享有其他F-1学生的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其停留的期限不得超过I-20表格上所标注的学习计划终止日期或一年(以时间较短者为准)。
入境美国受到质疑时的处理程序
边境的移民官员如果对F-1学生的入境资格产生严重置疑,可以让他有条件入境以接受目的地辖区的移民办事处的进一步审查。这被称为延后审查(deferred inspection),通常在F-1学生入境若干天后进行。移民官员也可以拒绝F-1学生入境,此时,F-1学生有如下选择:
• 撤销入境申请,自费乘原机遣返回国;
• 坚持就自己的入境资格要求听证。(如果学生被质疑的原因是缺少适当的入境文件,或通过欺诈或撞骗的手段获得签证或寻求入境,他/她不能要求听证)。
如果签证持有人坚持要求进行听证,通常的程序是移民官让他有条件入境,抵至目的地,然后要求他去当地国土安全部办事处作进一步审查。少数情况下,听证会在边境当即举行。在听证举行之前滞留签证持有人的情况更为少见。
如果持F-1签证的学生有条件入境美国后在驱逐出境听证会上接受进一步的审查,则他/她的处境极为困难,需要寻求法律援助。
针对F-1签证问题,我们后续文章还会再介绍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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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阅读相关操作指南
F-1学术性学生签证申请操作指南
F-2:F-1配偶及子女签证申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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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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