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秀娟律师长期从事移民法和家事法执业,每天都会遇到客人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少问题比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贺秀娟律师事务所将这些问答整理后陆续公布在网站,供更多读者浏览了解,获取有用的信息。最近,我们收到询问 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结婚哪一种方式申请移民最快捷和台湾ESTA免签申请的咨询,列举以下两位客人的情况,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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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未婚夫现在都生活在北京,我们打算申请婚姻移民后一起回美国,以下是我们的简单情况:
1.国籍:未婚夫:美国公民(白人),我:中国公民
2.职业:未婚夫:加州大学PHD(博士)在读,我:北京知名外企稳定工作
3.我们2003年在北京认识,2010年开始试婚同居生活
4.我们都是第一次结婚,没有婚史,也没有孩子
5.未婚夫2003年第一次来中国,之后基本每年暑假都会回来北京1-2个月,期间还去的北京大学奖学金,在北京大学就读1年,2011年6月来北京,居住至今,持有F多次往返签证(访问签证)
我持有美国B1/B2旅游签证,曾在2011年2013年两次去美国旅游
6.我们打算2014年6或7月一起回美国生活
7.由于不知道在中国结婚/美国结婚,那种相对较容易取得结婚移民绿卡,所以还没有在国内登记结婚
我听朋友说有一种签证叫 DCF Visa(Direct Consular Filing) 这个可以在北京直接申请 等待期会相对短一些
6个月左右就能下来,但前提是我的未婚夫需要有中国居留证,不知道这是真的么?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回答:
美国公民与中国公民结婚,可以有以下三种选择:
1. 一般来说,让对方最快能来美国,可以帮对方申请K-1签证来美国结婚。只能在移民局申请。
K-1签证通常有效期为6个月,外籍未婚夫(妻)只允许用该签证入境美国一次,并打算在入境后90天内结婚,否则将有可能被递解出境。美国公民未婚夫(妻)签证(K-1签证)介绍、优势、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请见:
http://www.jessieho.cn/fwYmf.asp?fw_id=27
2. 在中国结婚的话,结婚后您先生可以为您提出申请K-3签证进入美国。只能在移民局申请。
K-3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签证持有人抵美后可以在美国提交I-485调整身份取得绿卡。
K-3美国公民配偶签证的介绍、优势、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信息请参考:
http://www.jessieho.cn/fwYmf.asp?fw_id=28
3.
在中国结婚后,也可以直接帮太太申请移民(CR-1),在领事馆面谈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可以在移民局申请。也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美领事馆申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DCF
Visa(Direct Consular Filing领事馆直接申请) ,一般要求要有中国居留证,申请条件和政策由于不断变化建议您咨询您户籍所在的领事馆。
CR-1是属于亲属移民条件式绿卡,有效期两年。此段期间CR-1能够多次往返。条件式绿卡持有者在两年到期前90天内必须提出去除条件式绿卡申请。得到批准才能得到永久居留权,否则将失去绿卡身份。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
http://www.jessieho.cn/fwYmf.asp?fw_id=19
以上提议的三种方式中,K-1,K-3签证的办理时间大致相同,等待期通常比亲属移民签证申请的要短,可能需要10个月左右时间,而CR-1移民签证办理需要一年左右时间。
一位台湾客人问:
我想请问免签证ESTA中的问题。我的情况是这样:我于2011年用B2签证到美国,海关意图我有在美国结婚的打算,没让我进入美国并把我原班机遣送回国。想请问的是现在我想去美国拜访朋友2周,我的B2签证过期了,想用免签的方式进入美国会被拒绝吗?ESTA其中有一项问题,曾经被拒绝入进吗?我的情况是要回答"YES
"吗?会影响核准结果吗?我现在进入美国会有很大的风险会被刁难吗???谢谢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回答:
台湾是第37个加入美国免签证计划的国家或地区。持有合法护照的台湾民众要先经国土安全部“旅行电子核准系统”(简称ESTA)批准,确定不构成任何执法或安全风险,然后无需签证即可赴美。根据免签证计划入境的申请资格可见贺秀娟律师事务所新闻《台湾免签计划申请人请使用旅游许可电子系统》
一般来说申请时需要如实回答和填写信息,不然会被认定有虚伪陈述,而触犯美国不得入境inadmissibility的规定。如果违反了inadmissibility就会需要取得豁免才能再获签证。
之前有签证拒绝入境记录会影响ESTA免签申请。您这次进行免签申请时需要提供文件材料进行合理解释并且加强说明,建议您选择律师的付费咨询服务,针对您的个人情况分析给出专业法律建议。
贺律师简介
贺秀娟律师,自1990年起在美国执业,专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为求达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贺律师必和客户直接沟通,作深入了解,以在法律范围内,凸显出客户的特色,并主动向移民局及有关部门追踪案件之进展,在有关高科技人才、杰出人士、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独到之经验,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难度较高的案件,如画家、气功师等。
在家事法方面,贺律师尤擅家庭暴力援助、离婚调解、协议离婚、婚前、婚后协议等。虽然贺律师对离婚诉讼有丰富的经验及娴熟的法律知识,鉴于法院不断倡导当事人应努力尝试用协议、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贺律师目前不再接办离婚诉讼案件,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注在说明客户和对方达成协议,并尽量减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
贺秀娟律师对客户委托之案件,无论是何种类别,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立场着想,以服务大众的心态,专业地为客户处理各种法律问题。许多客户都能感受到这种心意,而变成贺律师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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