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克萨斯州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解决诸如财产分配、债务承担、子女监护与探视、子女抚养费以及配偶赡养费等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将如何解决呢?一般来说,这些问题可通过下列三种方式中的一种予以解决:
● 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By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 缺席离婚(By Default);
● 争议离婚(By Contest)。
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双方便共同将离婚相关的各项问题给予了解决。至少,答辩方配偶(Respondent)签署了一份弃权书(Waiver)从而允许法院在没有他(她)参加法院诉讼的情况下对此案进行裁决。在缺席离婚程序中,通过适当方式将该离婚诉讼通知了答辩方配偶,但答辩方配偶对此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也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书(Answer),并且没有弃权书(Waiver)。当事人一方为表示对离婚申请的异议而缺席则可能丧失自己的权益。在争议性案件中,答辩方配偶向法院提交了答辩书,并出席参加法庭诉讼,最终由法官来对案件做出裁决。如果对方配偶提交了答辩书,那么,申请人便无法自己办理离婚案件。
(一)缺席离婚(The Default Divorce)
如果你能够将离婚相关文件送达给你的配偶,那么,这类缺席离婚案件非常容易处理。在向对方配偶送达文件,并经过一定的等候期(Waiting Period)之后,你便可去参加法庭听证(Hearing)并获得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Divorce Decree)。即使你的配偶有异议,但如果他(她)不向法院提交答辩书,也就不会产生什么法定的影响或效力。
(二)协议离婚(The Agreed Divorce)
至少,你的配偶必须签署一份同意该案在没有他(她)参加的情况下得以完成的弃权书(Waiver)。如果你的配偶在意案件的判决结果,那么,你们就必须努力就你们离婚相关的各类事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在向法院提起离婚程序之前,你应该了解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离婚的好处有哪些:
a. 协议离婚经济并且简便。你节省了50美元甚至更多的申请费和送达费用,而且,你不需要再考虑、担心那么多事情和细节。
b.协议离婚使得你对法院审理结果增加了事先的确定性。只要你与配偶达成的书面协议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地方,法官很可能会根据协议内容而下达判决。
c. 协议离婚使得答辩方配偶更加放心地让案件在没有争议或没有他(她)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因为离婚判决的主要内容差不多已经事先达成。
d.无论是在准备离婚相关文件上,还是在参加法庭听证上,协议离婚都使得整个离婚程序变得容易。
e. 协议离婚使当事人双方都感觉良好。它保护了你与前配偶的良好关系,如果有子女,协议离婚显得尤其重要。
协议离婚的优点非常多,因此,如果你与前配偶有可能自己处理解决问题,那么,你们就应该自己制定协议。但如果你们没有办法解决,你仍然可以向对方配偶送达文件,使你的离婚案件以缺席方式进行审理。
有些人可能非常幸运,他们能够与配偶相互合作办理离婚案件,这不仅使得他们照顾了自己的公司或财产,也很好的保护了自己的个人隐私。协议离婚案件大都容易并且可以相对愉快的解决,进而使得离婚办理的不至于那么失败。
(三)吵,还是不吵——那是问题所在吗?
这就是使困难问题变为容易问题的关键所在。离婚不容易的地方在于有些人可能并不想争吵,但最终还是难以逃脱彻底破裂的境地。有些人可能因为生气、恼怒或受到伤害,进而想要反击回去,从而使得问题变得异常复杂难解。他们可能希望使用法律作为武器来迫使对方配偶就范,但法律很少会帮助他们达到这种结果,相反,这种方式最终使得争议性离婚闹得非常不愉快,而对当事人在经济上的损耗也非常大。当然,这种方式也会达到离婚的结果,但其结果不会使任何一方感觉满意。在一场法庭诉讼的战争中,基本上不会有哪一方当事人会获胜。
因此,如果你的离婚案件有可能会演变为争议性案件,那么,你要记住:要求法院根据你的请求下达指令是一回事,而对于该项指令的执行却又是另外一回事。特别是当你们拥有未成年子女的时候,离婚并不是你们夫妻双方关系或联系的终结,因为你们将来还需要共同处理关于孩子的问题。因此,考虑到将来的后果,还是应该选择不互相伤害的方式,以免最终的结果使双方都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