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不仅仅是男女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也必然会涉及到共有财产的分割、子女的监护抚养等问题。如何认定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往往也会成为争议的焦点。下面是加州法院近期作出的一个离婚判决,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及子女抚养费,贺秀娟律师在此与读者分享这个案例:
此案主要是关于一对离婚夫妻Ron和Martha的财产认定及分配问题。Ron和Martha于1996年结婚,婚后Ron购买了一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作为他的个人财产,2004年4月,Ron提出离婚。在Ron的离婚申请中,他把房子列为共同财产;但在初审时,Ron又声称房子是自己的财产,理由是买房时他用自己的5万美元支付了房屋头期款,并且他们夫妻也一直打算将房子作为他的个人财产,因此,Martha在房产交易时就签署了房产转让契约,放弃自己的房产份额。但是Ron也承认房产税和贷款抵押是从夫妻共有财产中支付的。
而太太Martha证词中说,由于自己有不良信用卡记录,贷方建议她放弃产权,这样Ron个人名义买房有更优惠的利率。Martha和Ron讨论过以后将自己的名字加入,丈夫当时也同意。但后来Ron一直都没有把妻子名字加到房产证上,Martha也从未担心过,因为她非常信任自己的丈夫。当时她是自愿签署房产转让契约的。
初审法院认定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但Ron有权获得5万美元房屋头期款的偿付。法院命令Ron将房屋产权从他个人所有更改为双方共有。另外,法院认为Ron未善尽举证义务,证明妻子自愿放弃产权。Ron不满提出上诉,上诉法院维持原审判决。
另外,他们有两个孩子,离婚计算子女抚养费时,因计算有误,Ron多付了3000多美元抚养费。后来法院降低了抚养费,但未判定Ron是否有权获得这3000多美元的补偿。此次审理中,法院认定每月抚养费不够,提高数额,并拒绝了Ron对于3000多美元的补偿请求。Ron对此也提出上诉,但上诉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
最终,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否决了丈夫要求将房屋作为自己的财产和要求退回多支出的子女抚养费的两项请求。
贺秀娟律师指出:房产价值大,是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对象,而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分割、偿付,往往产生争议,一旦争议产生,建议当事人最好请有经验的离婚律师来给予专业建议及协调,让双方最终可以用协议的方式完成离婚手续,避免像上述案件一样,最后只能对簿公堂,还历经上诉,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贺秀娟律师本人执业20年,经验丰富,如果读者有离婚方面的问题,可以与贺秀娟律师事务所联系,我们可提供离婚咨询、离婚前权益分析、离婚调解及协议离婚等多项帮助。另外,为避免离婚时的争吵甚至双方撕破脸面,现在很多理性的新婚夫妇在结婚前/后都订立了协议,对婚前/后财产及将来的子女问题作出约定,避免以后可能的伤害。
贺律师简介
贺秀娟律师,自1990年起在美国加州旧金山湾区执业,专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为求达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贺律师必和客户直接沟通,作深入了解,以在法律范围内,凸显出客户的特色,并主动向移民局及有关部门追踪案件之进展,在有关高科技人才、杰出人士、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独到之经验,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难度较高的案件,如画家、气功师等。
在家事法方面,贺律师尤擅家庭暴力援助、离婚调解、协议离婚、婚前、婚后协议等。 虽然贺律师对离婚诉讼有丰富的经验及娴熟的法律知识,鉴于法院不断倡导当事人应努力尝试用协议、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贺律师目前不再接办离婚诉讼案件,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注在帮助客户和对方达成协议,并尽量减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
贺秀娟律师对客户委托之案件,无论是何种类别,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立场着想,以服务大众的心态,专业地为客户处理各种法律问题。许多客户都能感受到这种心意,而变成贺律师的好朋友。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jessieh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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