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4年联邦政策规定,年薪低于23,660元的员工才能领取超时工作的费用(加班费)。今天,特朗普政府宣布把这一“加班费上限”提高至35,568元,从2020年1月1日开始生效。这一政策将使得约130万工薪人员获益。欢呼之余,不得不提醒一下,加州并不在受惠之列,因为加州有点富,需要一个更高的上限。
15年未变的“加班底薪”限制,令“受薪阶层”感到忙且穷
从2004年到现在,15年过去了,生活成本的提高已经小翻了几翻,而联邦政府并没有改变一个2004年的政策,即只有年收入低于23,660元的阶层才能领取加班费。因为按照当时生活水平,高于此收入水平,意味着您不再是临时有点零花钱的阶层,而属于“受薪阶层”,可理解为公司支付了稳定收入,够多了,为公司额外加加班也是可行的。
然而,随着生活成本的提高,一段时间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主管抱怨不如按照时薪而不是年薪给他们计工资,因为他们的有时一周的工作超过40小时,若按照时薪来计算工资,他们还可能领取加班费,若按照年薪算收入,虽然工作越来越忙,可他们却越来越穷。
在奥巴马政府期间,已想改变这一限制,但是没有成功。
新政策惠及到的行业及群体
根据今天特朗普政府的修订规定,将把可领取加班费的工资门槛从每周455元提高到684元,年收入由23,660元上升到了35,568元。在这一政策下,零售、快餐、高等教育和非营利组织等行业的员工和雇主将受到很大影响。据《华尔街》日报提供的数据显示,7月份零售业员工的平均周薪为485元,餐馆的员工在同一月份的平均周薪为387元。此外,这一提薪门槛还可能影响家庭保健工作者,他们在7月份的平均每周收入为579元。
不过批评者还是不满意,认为提高得不够。早先在奥巴马政府期间,根据2016年的提议,劳工部预计有超过400万工人有资格获得加班费。于是奥巴马政府版本的提限政策本计划将最低可拿加班费得工资限制提高到47,476元,并每三年进行调整。
加州水平更高,不在受惠之列。
联邦政策一经发布,各州赶紧低头看自己的政策,加州显然不在受惠之列。按照加州目前状况,年薪低于49,920元的大型雇主的工人都有获得加班费。且预计到2023年,收入低于62,400元的工人都将有资格获得加班费。这一收入限制显然比2016年奥巴马政府版的限制还要高。显然,在收入生活成本等方面,加州远远跑在了联邦前面。
按照加州目前规定的标准计加班费,超过的工作时间,每小时按照原本时薪的一倍半起算。比如如果时薪是10元每小时,周工时超过40小时后,时薪为10元的1.5倍,即15元。如果是节假日或加班超过一定小时,还有更多的算法。
雇员具体可询问所服务公司的主管或雇主,了解公司或雇主的加班费算法以维护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侨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