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由于健康原因被拒绝入境的情形都可以取得豁免,但滥用毒品及吸毒成瘾者除外。
因患有传染疾病而被拒绝入境的申请人,如果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或合法领养的未成年未婚子女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没有其他不可入境的理由,可以取得豁免。
最常见的寻求豁免的传染病是肺结核和艾滋病。肺结核患者申请人必须同意入境后立即就医并且接受私人或公共治疗。阳性艾滋病豁免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证据:
² 入境对美国公共健康的危险性微乎其微,并且
² 入境造成传染扩散的可能性极小,
² 没有美国各级政府机构的事先同意,不会产生任何由该机构承担的费用。
另外,阳性艾滋病豁免申请人还必须证明:
² 在美国已经安排好了医疗行程,
² 申请人清楚患者病情的性质及严重性,
² 申请人已提供进行过咨询的证据,并且
² 申请人了解该病毒的传染途径和方式。
精神错乱或生理紊乱患者如果满足移民局的特殊要求,可以取得豁免。申请人必须递交具体的文件说明患者的病史;如果患有精神错乱,申请人还必须证明患者已经康复。申请人必须有医院或医疗机构开具的声明,表明在患者入境时,会对其体检。
因未接种疫苗而被拒绝入境的人士,如果有以下证明,则可以取得豁免:
² 申请人已经接种疫苗,只是没有相关文件;
² 移民医师证明接种此类疫苗在医学上不适宜;
² 接种该疫苗违背申请人的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