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近年来,特别是1996年移民管制法实施以来,对于假结婚有比较严格的控制,在办理配偶移民时,调查婚姻是否是为了移民目的,成为婚姻移民的三大条件之一。
在1996年的移民法中,虚假婚姻的配偶将受到严重罚款,或遭到最高5年的监禁,或递解出境。而涉及虚假婚姻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也可能遭到欺诈联邦罪的起诉,最高5年监禁和25万美金的罚款,甚至两罪并罚。
那么婚姻移民的当事人在领事馆面谈,因为婚姻关系不真实被拒该怎么办呢?
在这种情形下,USLawChina的律师会争取在美的申请人与移民局服务中心进行面谈,向移民局服务中心提出婚姻是真实的论据,并指导当事人如何准备与移民局面谈时的材料以及该如何回答移民官将会提问的问题。如果在移民局服务中心的面谈通过,案件将转到美国海外领事馆,申请人通过领事馆的面谈之后就能获得绿卡。
一些当事人可能会道听途说,认为可以在领事馆办理快速豁免。如果缴纳一笔费用的话,1个月左右就能取得批准。但是,遇到此类情况,案件已经退回美国,有效的方法应该是争取申请人与移民局服务中心进行面谈,如果面谈通过,才会把案件再交回给海外领事馆,进行第二次领事馆交叉比对询问。如果领事馆面谈通过则当事人可拿到绿卡,如果当事人不向移民局争取面谈,任由移民官以领事馆面谈的结论判定,最后就必须向移民上诉办公室上诉了。因此,此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往往当事人在付了钱后没有得到任何结果,还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护照被扣,耽误他们宝贵的时间。甚至在某些情况下, 因为没有向移民局解释,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所以USLawChina建议您碰到这种情况应该不要随便听信一些非专业人士的说辞,我们的律师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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