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国申请人须是合法地与外籍配偶结婚
3.在两年内该美国公民与未婚夫(妻)必须见过面,除非有因各国情不同之习俗、习惯等特殊情况
4.必须在未婚夫(妻)入境90日内结婚
(2) 海外受益人:
1.须能合法地与外籍配偶结婚
2.不能贩卖毒品
3.非AIDS疾病之带原者
4.非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5.禁止鼓吹颠覆政府
6.非提交虚假文件
四、申请K-1、K-2签证的文件材料
1.I-129F之申请(申请人与受益人皆须准备): 须准备申请数据清单、I-129F申请表(若有21岁以下未婚子女需提及)、I-129F补充信息、G-325A履历表两份(分别由申请人与海外受益人填写)、办理I-129F之费用。
2.美国申请人须准备: 护照、美国公民证或归化证、出生证明、美国公民海外出生证、30日内所拍摄的彩色照片一张、双方关系发展之书面说明、离婚判决或配偶死亡证明(有前配偶才需要)、生活担保等。
3.境外受益人须准备: 护照、户口本、出生证、30日内所拍摄的彩色照片一张、随从子女出生证、子女监护权证明等。
4.一起出游的机票、照片、来往信件、电话单、互赠礼物、订婚仪式照片、婚前协议(USLawChina婚前协议服务)等。
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请参考K-1/K-2签证申请服务的“申请材料”栏位,注意事项可参考K-1/K-2签证QA。
以上是对K-1/K-2签证,美国公民申请海外未婚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一般介绍,如需具体评估美国申请人与海外受益人是否符合申请该签证之资格、如何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文件材料等,请参考我们USLawChina《K1/K-2美国公民海外未婚夫(妻)及子女签证申请操作指南》或选择USLawChina网上律师服务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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