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Omnibus funding bill,上调部分H-1B和 L-1申请规费 并且当日生效。
如果美国公司在美国拥有50名或以上的员工,并且超过50%以上员工是H-1B或L-1员工,则:
H-1B首次申请,包括延期申请, 除filing fee, fraud prevention, detection
fee外,从12/21/2015开始还要额外缴纳$4000;
L-1首次申请,包括延期申请, 除filing fee, fraud prevention, detection
fee外,从12/21/2015开始还要额外缴纳$4500;所有的新L-1集体申请(L-1 Blanket),在领事馆签证时需缴纳$4500/申请人。
USLawChina提醒:上述员工人数不仅是本公司的,还包括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人数!成立其他公司来规避这条新规定也存在问题。之前反对派参议员提出的H-1B和L-1改革议案,要求雇佣超过50人、超过50%员工是H-1B和L-1不得再聘请外籍员工,这一条虽然没能生效,但大幅提高申请费也着实打击了需要引进大量H-1B和L-1工作人员的外包公司。
印度是H-1B申请最多的国家。目前,美国驻印度钦奈(Chennai)领事馆已经公布这一收费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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