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论文 >> 工作签证
律师介绍
attorney join in
工作签证

【案例分享】赴美生子后两次拒签如何重获签证入美?
浏览次数:6219    添加时间:2017/1/4    来源:臧迪凯联合律所

自从2009年11月起塞班岛对中国籍游客实行免签入境政策,赴塞班岛旅游的游客只需提供有效期护照原件、往返机票、个人入境资料表等资料即可。塞班是北马里亚纳群岛的一部分,属美国领土,距离中国只有4小时的飞行距离,中国游客无需签证可停留最多45天。塞班岛的免签政策引发了“赴美生子”行业和产品,大量的中国籍孕妇赴塞班生子。准妈妈被“美国籍”小孩所吸引,但对于赴美生子的后续隐患通常不了解。USLawChina网站之前曾做过相关报道:
 
上海孕妇赴美生子 入境被遣返
赴美生子后遗症,父母再次签证拒签率高
赴美生子产业链调查:“月子中心”的秘密
 
当事人张小姐就是在“赴美生子”潮流下,于2015年初赴塞班岛生下小孩,随后也如愿帮小孩办理了美国护照。但在她向美国领事馆申请美国签证要求赴美国本土旅游时,领事馆以214(b)的理由2次拒绝了张小姐的签证要求。
 
虽然有了美国公民的儿子,但妈妈却无法正常赴美,令张小姐一家懊恼沮丧不已。经介绍张小姐找到了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所,希望能帮助她获得签证入境美国本土。
 
本案难点:
 
• 张小姐赴塞班的入境理由为“旅游”,与后来生子的实际情况不符;
• 在塞班停留5个月,大大超出了免签允许的停留期,产生逾期停留;
• 实践中,普通持B1/B2签证赴美生子、没有逾期的妈妈,再次办理签证往往已很困难。
 
面对客人的焦虑,臧律师在详细了张小姐当时赴美生子的状况,以及家庭和先生的情况后,为张小姐制定了“曲线自救”的方案。由张小姐家里赴美投资开公司,张小姐作为家属跟随前往。
 
根据张小姐家族企业的情况,臧律师团队为他们家庭建议了适合来美国投资的产业、区域、公司形态和相关的法律和税务环境,以及相应的移民或签证办理详情。张小姐的先生全程了解后,马上决定来美国投资设厂,自己作为跨国公司经理外派至美国工作,然后申请太太前往美国陪同。
 
经过一年多时间,我们帮张小姐的先生顺利取得跨国公司经理的L-1签证后,开始着手张小姐的家属(L-2)签证的准备。从张小姐当时产子全程自费、留在塞班有其特殊原因、张小姐家里在美设厂对美国作出的贡献等方面着手,准备了大量的支持性证明材料,以及充分有力的律师说明信。
 
张小姐L-2签证面谈安排在2016年12月,由于之前存在2次拒签经历,让她紧张不已,情绪不稳定,担心先生小孩都能自由进入美国,只留下自己不能跟随。为此臧律师团队对张小姐进行了大量的培训辅导,安抚她紧张的情绪,给予她最大的信心前往面谈。12月初的一天,张小姐带着厚厚的资料走入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出来后掩饰不住激动的心情给臧律师打电话报喜:面谈当场通过了!使馆方面原谅了她之前在塞班逾期停留产子的不良记录。收到L-2签证后张小姐即刻随先生赴美,来美国后第一站即奔赴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所当面致谢。
 
臧律师点评:
 

从1984年开始办理美国移民业务,我们见证了太多的外籍人士赴美过程中的喜怒哀乐与悲欢离合。移民(广义的移民不仅仅指绿卡,还包含了留学、工作、短期赴美等)关乎整个家庭的生涯规划和未来。有的客人因缺乏正确的引导而误入歧途,之后要花多倍的精力、时间和金钱来弥补,实在是令我们感到惋惜。在您作出重大决定前,建议应寻求有效建议,专业与经验两者不可或缺。如果您有此方面的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相关文章:
美国签证遇
疑难, 应该怎么办?
申请被移民局拒绝,如何上诉或申请动议?
解开美国签证拒签的一些常见误解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点击排行
关闭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86-13818114320
USLawChina微信
扫一扫 咨询更便利
跨国 搬家 迁厂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