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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旺“要跑”,选EB-1A、EB-1C、还是EB-5?
浏览次数:3978    添加时间:2016/12/27    来源:老肖话移民

最近关于福建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先生的讨论,持续高温。标题一个比一个劲爆,《曹德旺要跑了?》、《别让曹德旺跑了!》····其实看来看去,曹董事长只不过是按照经济规律、在美国投资设立了工厂,说了些关于当今实体经济状况的真话而已。和要“跑路”没任何关系。而且他的背景、言行、成就(包括慈善活动等等)都是很值得尊敬的!

不过,老肖也想到一个有趣的话题,那就是---假如曹董事长(包括和曹董的背景、在美投资方式类似的企业家)想办理美国绿卡,应该怎么办才更好呢?

好吧,老肖利用自己一点微薄的知识,斗胆帮“曹董们”做个简单的规划方案。

关于“绿卡”、“国籍”和“移居”

因为不是每个朋友都是连续看“老肖话移民”,所以老肖不得不把之前讲过的基础概念再简明扼要地说一下,免得新朋友看到这篇文章不易理解。

美国绿卡,也就是永久居留卡,是外国人在美国可以长期居留、工作、以及享受大部分福利的身份证件。

绿卡和国籍差别很大。一个中国人,如果只是拥有美国绿卡,法律上依然是“中国公民”,进出美国和中国,还需要中国护照。如果有了美国国籍,才彻底变成了“美国公民”。

有了美国绿卡,并不要求一直在美国居住(每次离开美国不超过183天;具体要求不展开),所以有了绿卡,既可以享受美国福利,又不影响中国的安排,还可以自由进出,并且很方便地在美国开始事业。

曹董事长因为企业规模已经很大,人才济济,在美国新成立的企业,未必需要他去亲力亲为地管理。不过,如果他真的要去管理,还真的需要一张绿卡。一方面,他有了绿卡,才可以不限时间在美国居住;另一方面,如果不是持有工作签证,他不可以在美国工作。

【方案一:EB-1A】

老肖觉得,对曹董事长来说,EB-1A是最简单、速度最快、成本最低的获得绿卡方案。

老肖之前的一篇文章《EB-5,L-1,还是EB-1?这是个问题!!!》里面,提到过EB-1A。简单重复如下:

EB-1(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可以具体分为3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EB-1A、EB-1B、EB-1C。

EB-1A(即Extraordinary Ability,多译为“杰出人才”),一般发给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

这里面有个好玩的点---我们一般理解,EB-1A只是给科研大师、文体明星准备的,只有EB-1C才是适合企业家的。现在,老肖你怎么说企业家也可以办理EB-1A呢?!

按照EB-1A的定义,其实它适合“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这里面的“商业”,是说这个申请人需要在商业方面,在自己的行业领域中,有非常突出的成就、过人的能力、受到公认的广泛赞誉。这个要求也是相当高的。

我们就从公开媒体报道随便取一些数据、资讯,来看看曹董事长的江湖地位吧:

1,曹德旺于1987年创立福耀集团;早在1993年,福耀集团就在A股上市,是中国同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福耀玻璃,连续7年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当前市值456亿人民币,约65亿美元;2015年营收达20亿美元
3,福耀集团目前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汽车玻璃供应厂商
4,福耀集团产品商标是中国汽车玻璃行业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福耀集团获得“2007 CCTV年度最佳雇主”等赞誉
5,福耀集团多次获得过美国福特、美国通用、欧洲VOLVO、美国PACCAR等等颁发的“最佳供应商”奖励
6,福耀集团在2005年成为历史上中第一家状告美国商务部、并赢得反倾销案的中国企业
7,2009年5月,曹董获得了有着“企业界奥斯卡奖”之称的“安永全球企业家大奖
8,2016年10月,曹董荣膺全球玻璃行业最高奖项—凤凰奖(the Phoenix Award),也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中国企业家。(凤凰奖委员会1971年在纽约成立,每年奖励对玻璃工业做出过重大和突出贡献、积极从事玻璃事业的人士一名)
9,还有曹董的个人收入及资产---2016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榜,曹德旺名列1,198位,资产17.7亿美元;在中国大陆排名147位


算了,老肖就不继续做广告了····

在EB-1A的申请要求中,明确规定获得著名国际性大奖、行业有知名成就、收入特别高、媒体影响力非常大等等的顶级人才是符合申请条件的。上面这些资历,个个都是亮闪闪(很多奖励或排名还是美国的知名机构颁发的),足够证明曹董是完全符合美国移民局要求的“商业领域内杰出人才”的地位!

EB-1A办理步骤:
曹董让秘书只要把上面老肖罗列的材料打个包、必要的翻译一下,找移民律师汇总,再填写个I-140表格,递交给移民局,快则一两个月、慢则七八个月,妥妥地可以获批EB-1A了!然后登陆美国领绿卡就好。他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同样可以获得绿卡(下同)。

(老肖上面已经做了不少的Research,曹董的秘书工作就轻松多啦)

So Easy!

对了,老肖顺便提一下:I-140的申请费,从昨天(2016.12.23)起,已经从580$上调到700$了,当然,这点零头对曹董是毛毛雨了。

【方案二:EB-1C】

EB-1C,是EB-1里面需要申请人参与企业经营的一种形式。

EB-1C(即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多译为“跨国经理人高管”),适合美国之外的企业在美设立公司、并购合资美国当地企业以后,给派驻到美国管理的企业家、高管办理身份。

关于EB-1C签证,老肖之前几篇文章都提高到过,比如《EB-5是商业移民还是投资移民?EB-1C是技术移民还是商业移民?》,就提到,申请人要办理EB-1C,需要:

1)申请前的3年中,申请人受雇于跨国企业的母公司一年以上
2)申请人在母公司是高管
3)申请人在美国跨国企业中,也担任高管
当然,对母公司的存续时间和规模有些要求。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对曹董来说,按照他国内公司的背景、在美国的投资规模、他在母公司的管理级别、他在美国的管理职责,做EB-1C也是轻而易举的。

EB-1C办理步骤:
如果曹董要做EB-1C,可以按照下面的办理步骤:

1)准备国内的企业背景文件
2)整理国内企业投资美国、投资转款并设立美国企业的过程记录
3)提供美国企业的商业计划书
4)提供自己在国内企业的高管证明文件
5)提供自己要参与美国企业管理的证明文件
6)提交I-140表格,直接申请EB-1C

老肖补充一下:因为曹董企业规模非常大,在美国投资金额很高、雇佣很多员工,所以可以一步到位申请EB-1C。也就是不需要等到一年以后再递交EB-1C申请。

但是,大部分企业家,往往两边企业规模都不是非常大,这一般需要先申请L-1A(跨国经理人工作签证),到美国的企业先作为管理者工作一段时间,待美国所投资的企业运转良好、已经创造了相当的就业以后,再申请转换为EB-1C。

一般是一年以后,企业新增了5-10个就业以后再申请(对于创造就业和企业盈利情况等等,移民局具体没有明确的标准,都是经验之谈,与行业特点也有一定的关系)。

EB-1A和EB-1C的优缺点:
相对曹董来说,EB-1A和EB-1C,还是有很多不同。

EB-1A:
办理速度一般更快
步骤更简单,材料比较少,主要是个人材料为主
办理费用相对很低
办好就拿绿卡,后面的安排非常自由
只适合背景条件比较好、有些突出业绩的少数企业家或高管;不是每个企业家都能办
就算是大企业、大投资,条件一般的高管也不能办理EB-1A

EB-1C:
整体办理步骤复杂,准备材料非常多,两边企业材料为主,个人材料要求相对低一些
对申请人的个人背景要求没那么高,条件宽松;对企业要求相对高
L-1A相对办理比较快
EB-1C最终能否申请成功,对国内情况、美国企业经营状况、个人背景以及参与美国企业的管理状况都有关系
申请人如果不能证明充分参与美国企业的管理工作,会不容易获批
根据企业规模,可以为多个高管办理
适合真实到美国经营企业的企业家、高管

所以,如果曹董本人办绿卡,还是EB-1A更简便,也更自由,不用充分证明在美国参与经营(老肖认为曹董这样的级别,也不可能自己去亲力亲为经营一个分支企业)。所以,曹董如果要办绿卡,毋庸置疑是首选EB-1A啦。

不过,类似曹董这样优质条件的企业家实在是凤毛麟角(当然EB-1A也不是一定要这么高的条件),还是EB-1C更适合大多数真实要到美国设立公司、经营企业的企业家或高管。

【方案三:EB-5】

如果是EB-1A和EB-1C这两类移民签证大家还不是很熟悉,那么EB-5就是几乎人人皆知的移民方案。

现在EB-5最流行的方式是,“50万美元投资到区域中心EB-5项目”,大部分朋友会觉得,曹董事长一次性在俄亥俄州投资6亿美元办厂,50万这点资金对曹董来说真的只是九牛一毛。甚至可以做成一个EB-5项目!低成本融很多EB-5资金,一箭双雕,多好啊!

按照项目的规模,可以使用相当规模的EB-5资金,也将会省下不少的财务费用呢!

哈哈,看起来很美好对吧!

现在,老肖试着为曹董这个虚拟的EB-5项目做一个简单的规划,包括能融多少资金等等。

如果美国工厂做成EB-5项目,曹董应该怎么做呢?

1. 用直投模式还是区域中心模式?
A. 因为这个项目是曹董企业完全控制的,所以可以自由选择用直投模式还是区域中心模式。
B. 如果只是为了自己一个人办绿卡,因为投入资金非常大、就业足够,两个模式都OK。
C. 如果想做成多用点资金,办成一个EB-5项目,那么区域中心模式会优势更多。
D. 因为,在目前漫长的排期情况下,直投模式有个不小的问题---当前直投和区域中心一样的排期,移民法所要求的直投要在“拿到有条件绿卡之后的两年内,需要创造10个就业岗位”(其实还包括CPR前面的半年,老肖不说那么复杂了),项目要维持到那个阶段需要创造足够的就业,才能保证I-829获批。
E. 而区域中心模式,就业的计算,只要“已经创造”足够就业就可以,对“维持就业”不严格,所以更简单。这个老肖就不展开说啦。

2. 投资资金怎么处理?
A. 不要觉得曹董在企业中有股份,那么企业投资、就可以代替曹董本人投资哦。
B. 所以,曹董(和其他EB-5投资人)要本人出资投入到项目中!不能用公司出资代替申请人本人出资!如果为了避免过多股东进入影响企业决策,可以使用这些年EB-5主流的最流行的“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模式。也就是所有EB-5投资人,出资成立合伙企业,再债权或股权投资到项目公司中。

3. TEA能不能拿到?
A. 各位可能都清楚,项目有没有获批TEA(目标就业区),是投资人的最低投资额是不是可以从100万美元降低为50万的条件。
B. 老肖查了一下,福耀玻璃投资的地点在俄亥俄州的莫瑞恩(Moraine, Ohio)。这是一个美国四线到五线城市。

【这里插播一下福耀投资所在的“莫瑞恩”城市的背景。】

纳尼?!这块厂房一样的地方,居然就是Moraine的downtown!

俄亥俄州靠近汽车工业重地密歇根州,经济主要靠工业制造,特别是机械、汽车、飞机等等。Moraine City在俄亥俄州西南部,面积有25平方公里,2010年统计,全市只有2613户家庭,人口6307,人口密度是每平方英里681.8个居民。

别小看这么点人口和面积,这个小城市的制造业历史上还是有些名气的。一战期间,莱特飞机公司在Moraine有一个飞机制造厂,制造了4000余架各式飞机。工厂后来卖给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这里改成制造冰箱的工厂。1981年改为汽车制造厂,生产包括雪佛兰在内的越野车。


1,TEA的认定标准,有失业率和农村地区两个简单的标准。根据移民局最新的《Policy Manual》,TEA的定义和之前相同,还是“农村地区或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1.5倍的地区”。其中,“农村地区”是指那些,既不在“城市统计区”、也不在“城镇边界之外人口≧2万的地区”的地方。

2,老肖没有获得项目地址的具体资料。不过,对照上面老肖查到的数据来看,福耀在Moraine的工厂,“几乎肯定”是在TEA地区。也就是投资这个虚拟EB-5项目,可以享受最低50万美元的优惠。

3,即使未来EB-5区域中心法案改变、TEA认定标准可能会变得很严格,这个项目的TEA资格相信仍然会保持!


4. 项目能创造多少就业?
1)关于福耀在Moraine的投资情况,老肖并未拿到一手信息,只是从媒体报道、包括福耀集团自己的网站披露的信息,做了点拼凑。大约获得信息如下:
2)在俄亥俄州建的汽车玻璃工厂投资6亿多美元,在其他两个州建了配套的上游材料工厂和仓库,花了3亿多,总共加起来10亿美元

在俄亥俄州建厂房,18万平方米,675亩地,投入1,500万美元,厂房约17万平方米。,俄亥俄州政府给了各种补贴,第一笔补贴有1,500万美元左右。

美国政府在招工培训上会给福耀200万美元补贴。

工厂采用了先进的设备,集合了世界一流的技术及各种不同的工艺来满足各大汽车厂商的需求。工厂目前已雇佣2,000多名员工

3)项目如果有6亿美元的投入,实际资金投入分配情况老肖不清楚。简单估算如下:
4)算上前面提的土地+厂房投入,加入厂房进行适当的扩建,那么估计合计投入约3,000万美元。这部分因为时间短、花费很低、且土地对创造就业无贡献,所以预计这部分投入创造的就业会非常少。
5)设备投入约1-1.5亿美元?作为一个现代化企业,要想满足一线汽车厂商的需求,先进的生产线是必不可少的。设备要看从哪里采购,如果是美国之外,那么就业基本无帮助。如果是美国本土采购,就业会有一定的计算。这一部分因为无从评判,姑且算是全部采购美国本土设备吧。
如果采购美国设备,会计算部分间接就业创造。
6)如果真的投入6亿美元,除去前面说的,剩下的估计大部分是运营资金。包括采购原材料、训练员工、初期的员工薪资、市场推广等等。老肖觉得6个亿或许夸张了些?这里不去进一步分析。
7)上面已知的数据,实在太少,而且没办法按照常见的地产项目的就业模式计算来估计。老肖翻了一下手里一些其他实业类EB-5项目的数据,用极其保守的方式来估算(包括对其投入的资金也打了折扣),这个项目预期会创造5,000个就业岗位。(实际上这部分的就业再增加50%以上,也都有不小的可能。欢迎各位专家指正!)
8)为了更加稳妥,又是实业类项目,老肖算它就业盈余为50%,按照5000/(1+50%)=3333个岗位,也就是说,妥善期间,估计创造3,300个就业岗位,同时,预留出1,700个岗位的预算缓冲余量。这应该算是一组非常安全的数字。
9)前面也提到---新闻报道说,工厂投资2年多,已经新雇佣2,000多个工人。如果项目继续投入和发展下去,创造就业还要多。这还只是直接就业的部分。所以老肖的估算还是极为保守的。

5. 项目能募集多少EB-5资金?
1)如果按照老肖上面极为保守的估计---6亿美元的投资的项目,预期有把握创造3,300个就业岗位(还有1,700个岗位的盈余),那么,足够330个EB-5申请人的创造就业岗位需要
2)假如EB-5法案关于最低投资额(50万美元)一直没有变化,那么,曹董这个汽车玻璃工厂的项目,完全可以募集330个EB-5申请人、至少1.65亿美元的EB-5投资额
3)这样一笔上亿美元的资金,曹董可以低成本使用多年,从经济效益来说,还是非常划算的,特别是对于汽车玻璃这样的微利行业而言,财务成本对利润的影响的确是不小的。。。
4)如果曹董能够看到老肖这篇文章,真的可以考虑改造一下项目哦!的确是一笔划算的生意,您不是一直要考虑降成本吗?还能用您比较靠谱的项目,顺便帮几百位中国朋友完成一下绿卡。大家各取所需。哈哈哈~~~

6. 其他还要做什么?
1)完成一个EB-5项目,需要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包括PPM、商业计划书、经济分析报告(就业预测)、认购协议、运营协议、账户监管协议等等核心文件。
2)TEA认定信、土地文件、开工许可、完工担保等等基础文件
3)同时,必不可少需要个有资质的区域中心。老肖根据移民局公布的1,246个区域中心分支机构查阅,在俄亥俄州有18个在册的区域中心。曹董可以从这些机构中,挑选条件符合、资质优良、专业到位的区域中心来合作。
4)当然,曹董也可以自己注册区域中心,这也是近些年大项目比较常见的做法。只是,自己注册区域中心,一方面I-924现在审批周期长,二来外国企业或个人注册区域中心现在也比较麻烦(尽管EB-5新法规还未出台,但未来会对于外国企业或个人注册区域中心有明确的限制,这件事情基本是不太会改变的)。所以,曹董如果有心和EB-5合作,不如先跟当地的区域中心合作,尽快募资、也让团队掌握些经验,然后同时设法注册自己的区域中心,以备后用。比如将项目分成多期来募资等等。
5)准备项目背景介绍文件;宣传资料,比如曹董本人出来,站个台或者录个VCR啥的,宣传效果就海了去了~~~
6)准备还款方面的说明和支持;即使是曹董这样知名的人物操作的EB-5项目,未来资金返还的计划、现金流预测、已经获得的订单等等也是要说清楚的;如果有一些加强的保障措施,比如抵押担保等等,也会对加强项目的竞争力很有帮助,再好的项目也怕比么,更何况是实业项目····

好吧!曹董,老肖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也欢迎各位业内高手,留言补充内容,为曹董出谋划策!

还有,说不定曹董早已绿卡在手呢?那么,老肖上面几千字,就权当练笔啦!
 



文章来源:老肖话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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