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2021年
国籍:中国
申请人:朱小姐
案件类型:F-1学生转F-2学生配偶
时间节点:
04/2019 H-1B递交
05/2019 OPT到期
12/2019 H-1B被拒
01/2020 I-539 F-1转F-2申请递交
12/2020 I-539 要求补件(RFE)
01/2021 I-539 补件通过,案件批准
案件概况&难点:
朱小姐硕士毕业后使用OPT在一家美国公司工作,在雇主的支持下参加了2019年H-1B抽签,并幸运中签。然而,在漫长等待后,H-1B申请却因为“specialty
occupation”这个最诟病的理由被移民局拒绝。朱小姐原本打算回国重新签证F-2,但随着2020年初疫情在国内爆发,加上先生在美国的学业紧张,她最终决定留下,自己递交了境内F-1转F-2的申请。
转F-2申请递交后又等待了将近一年,于2020年12月收到移民局的补件通知(RFE),移民官认为朱小姐的SEVIS在2019年5月就已结束,却直到2020年1月才递交I-539申请,要求提供递交时身份仍然有效的证明。朱小姐大吃一惊,觉得这个要求和自己的认知相差很远,非常着急,经过网上搜索律师信息、一对一咨询,朱小姐正式委托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办理她的补件。
本案最大难点是:根据移民局观点,朱小姐递交F-1转F-2转身份时,原F-1学生身份已经过期,属于Late File(延迟递交)。一旦该申请被拒,朱小姐面临非法停留问题,将严重影响之后的签证申请。
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注:根据规定,申请人在美国递交延期或转身份申请时,需要及时递交,也就是在非移民身份过期前递交。否则,将导致申请被拒。
成功关键:
- 根据Cap Gap Regulation,H-1B被拒后申请人仍有60天的grace
period。但这部分有不同的认知和计算方式,因此,一方面依照该规定据理力证,朱小姐递交I-539仍在grace period有效期内;
- 同时要做好两手准备,如果移民官坚持不认同grace period计算,认定朱小姐递交I-539时身份已失效,则重点要运用Nunc Pro
Tunc法规,搜集大量的证明材料,合理而有力地解释朱小姐出于不可控的困难因素才延迟递交了I-539申请。除此之外,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也结合朱小姐的家庭情况,强调了这份F-2申请的必要性和她的回国约束力。
案件成果:
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于2020年12月底递交了朱小姐的补件材料,一周后就接到移民局批准的好消息!朱小姐和先生知道后欣喜若狂!原本她都做好了高价购买回国机票的准备。如果申请被拒,朱小姐将面临在美非法停留、3~10年不得入境美国的困境!朱小姐非常感谢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专业的法律服务,让她和先生能够免于长期两地分居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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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客户隐私,客户姓名为化名。
【律师介绍】
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Tsang & Associates,
PLC)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于1984年成立(前身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总部位于加州洛杉矶,上海、台北办公室服务当地客户,实现美、中、台三地联线,帮助了世界各地无数家庭和企业成就美国梦。网站:https://tsangslaw.com/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Pepperdine法学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伙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美律师协会成员,2021年度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国联络委员会主席。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会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语言和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
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跨国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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