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移民局发布了新的归化入籍指南(A Guide to Naturalization)。新旧指南对照,内容大体没有大的改变,但新指南增加了一些新的样本,例如,新版绿卡。
关于永久居民如何转为公民,我们进行下列一些介绍,以便让读者对移民局的归化入籍规定有个更好的了解。
按美国移民法的程序,永久居民要经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归化入籍是指美国永久居民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过程。有时候永久居民可能会因此取得双重公民身份。
持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5年后可以申请归化入籍,如果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持有绿卡 3年并维持婚姻关系可申请归化入籍。申请归化入籍的个人必须在美持续居住5年,实际居住至少2年半;若在美国境外居住一年以上则不符合持续居住的规定。除了居住要求,申请人也要表明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移民局在收到归化申请后会对该永久居民在取得绿卡时提交的所有历史资料进行复核,一旦发现有任何瑕疵,如假结婚、假工作等不良记录,势必阻碍归化进程,甚至取消永久居留权、入狱、罚款、递解出境。另外,男性绿卡持有人在27岁前申请归化入籍,必须填报征兵登记号码,如果未办理征兵登记,移民局将视为逃避兵役,而丧失归化入籍的资格。
具体申请过程是:首先申请人要向居住地辖区的移民局提交填写完整的归化申请表格,之后移民局会安排申请人去相关地点办理指纹留档,并做背景调查。
调查通过后,申请人才会被安排去移民局面试,须通过一个英语听说读写的测试,也有一些情况会豁免对申请人的英语要求,甚至某些情况下可以用中文面谈。如果申请人因残障无法参加测试,可申请豁免。然后申请人要了解美国历史和政府结构。
这一切顺利通过后,就转到归化程序的最后一步—宣誓仪式,在此仪式上申请人要发誓效忠美国。宣誓当天,申请人便可取得归化证书,成为美国的公民。
如申请人有未满18岁的子女,将可并案申请归化入籍,否则须等到子女满18岁后自行申请。
以上是归化入籍程序的一般规定,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还会适用于一些特别的移民法规定,由于篇幅所限,我们会在之后陆续进行后续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