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队开到哪里,哪里就会飘起星条旗。但谁会想到,在很多美国军人眼中,这却是一面不折不扣的外国国旗,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向这面旗宣誓效忠过,因为他们只是一群持“绿卡”的美国军人! 世界上想成为美国公民的人不少。但是,获得美国公民资格相当不易。然而,凡是拥有永久居民身份(即持有绿卡)的外国移民,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均可应征入伍,而在军中呆满一定年限之后便可转为公民身份。 美国现行的兵役制度是全志愿兵役制,也就是军方招募,符合条件的年轻人志愿报名入伍。 该制度是1973年3月尼克松总统在美军全部撤出越南之后取消抽签征兵制而实行的。但是依在1980年生效的兵役法规定青年男子都必须在18岁生日后的30天之内填写兵役登记表(SSS-1表格),登记时间可以延迟到26岁,26岁以后即不接受登记。凡是没有登记的男士,都将失去联邦,治安,邮政等的工作权利,和取得大学的联邦奖助学金的资格。而对于那些外籍男子来说,由于在适龄期间没有登记,将会对他们的入籍申请产生不良的影响。 因为入籍者依法必须“在美国法律的征召下,为美国参加武装斗争”,不愿拿起武器保卫美国则被视为不具备“好的品行”。依移民法的规定归化入籍申请人,在入籍前的5年期间及到申请被批准时止,申请人必须具有“好的品行”。适龄的当事人明知故犯逃避兵役登记则表明他不具备“好的品行”,所以他的归化入籍申请不被批准。 但是也有通融之处,即如果未作兵役登记是发生在应有“好的品行”的时间之外,也就是入籍前的5年以外,则不会成为“绝对”不准入籍的原因。如果申请人未在适龄期作兵役登记,但是他是在31岁以后提交入籍申请的。如果他在26岁至31岁期间一直具备好的品行,那么他的入籍申请还是可能被批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