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申请人对于移民申请中优先日期(The priority date)的使用有不少迷惑。本篇文章旨在介绍职业移民优先日期的一些使用注意事项。
目前的优先日期改变、转换(a transfer of priority date)遵循以下规则:
1) 对于职业移民来说,只有在I-140被批准之后,优先日期才可以保留(retain)。如果受益人由同一个或者不同的雇主申请的多个I-140已经批准,那么在申请I-485时可以使用最早的优先日期。
2) 保留的优先日期(The retained priority date)只适用于同一个外籍员工申请的多个I-140申请之间的转换。职业移民的优先日期不能转换应用到本人的亲属移民申请程序中,或者其它的非职业移民申请程序中去,比如抽签移民。
3) 保留的优先日期只限制于外籍受益人本身,不能转移到其他人包括配偶,即使配偶的I-140申请已经被批准。
4) 和保留优先日期要相区分开来的是劳工证替换(转名)规则。转名中,是新的受益人替代了原受益人,自然就获得了原来的优先日期,这与保留优先日期不同。当然因为替代劳工的取消,这已经成为历史了。
5) 即使外籍员工不能调用配偶的优先日期,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仍可以从配偶申请中获得一些好处。一种情况为:主、从受益人角色的转换;第二种情况是:用配偶的出生国来计算配额排期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