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针对在美国驻加拿大领事馆申请非移民签证的第三国公民(Third-country National, TCN),美国国务院联络委员会(The Department of State Liaison Committee)在AILA(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公布了一些注意事项,贺秀娟律师特对此做以下整理,以供大家了解:
持国外学历的第三国公民申请H-1B签证
没有在原居住国获签H-1B签证的第三国公民,如果持美国或加拿大以外其它国家的教育/工作经历,向美国驻加拿大领事馆申请H-1B签证,领事馆将拒绝向申请人发放H-1B签证。
持有B(观光/商务)签证的第三国公民
在美国和加拿大的签证申请者都可以通过美国签证预约系统(the Visa Appointment Reservation System)预约面谈,在美国驻加拿大领事馆申请非移民签证。但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原居住国以外的国家申请签证是比较困难的。加拿大的签证官可能无法充分评估申请人申请新类别签证的资格条件和各种外国文件的有效性。因此,强烈建议以B(观光或商务)或者免签证身份身处美国的F、M、J、H、L签证申请者最好还是回到原居住国申请签证。
贺律师简介
贺秀娟律师,自1990年起在美国加州旧金山湾区执业,专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为求达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贺律师必和客户直接沟通,作深入了解,以在法律范围内,凸显出客户的特色,并主动向移民局及有关部门追踪案件之进展,在有关高科技人才、杰出人士、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独到之经验,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难度较高的案件,如画家、气功师等。
在家事法方面,贺律师尤擅家庭暴力援助、离婚调解、协议离婚、婚前、婚后协议等。 虽然贺律师对离婚诉讼有丰富的经验及娴熟的法律知识,鉴于法院不断宣导当事人应努力尝试用协议、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贺律师目前不再接办离婚诉讼案件,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注在帮助客户和对方达成协议,并尽量减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
贺秀娟律师对客户委托之案件,无论是何种类别,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立场着想,以服务大众的心态,专业地为客户处理各种法律问题。许多客户都能感受到这种心意,而变成贺律师的好朋友。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jessieholawfirm.com/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