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拿到I-140职业移民的批准就获得了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呢?USLawChina在此分享一个巡回法院最近公布的判例,帮助大家了解这个问题。
原籍是秘鲁的Vila于1988年10月未经检查入境美国(俗称“偷渡”);1989年移民局对他实施驱逐出境,不过,由于他未出席听证会,移民局就终止了驱逐出境的程序。1994年,一家雇主为Vila提交了I-140职业移民的申请并于1994年9月获批。Vila随之在当年的11月递交了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1996年移民局重启了对他的驱逐出境听证程序,并同意他在美国调整身份,移民局于2000年6月批准了Vila的调整身份申请。
但在2003年7月,Vila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回到美国时,美国国土安全局DHS因为他之前的道德犯罪而禁止他入境inadmissibility。Vila于2000年9月因入室抢劫被起诉,对于被起诉的罪行,他既没有争辩也没有承认。面对此次的禁止入境决定,Vila申请了212(h)豁免,希望能够再次入境。他认为自己在开始驱逐出境程序前以合法身份在美国居住至少7年,满足了豁免条件。移民局随之也认定Vila从1994年提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时就一直合法居住在美国,符合212(h)的豁免条件,因此批准了Vila的豁免请求。
而移民上诉委员(BIA)会则认为,Vila在2000年6月调整身份获批之前都不算做“合法”居住在美国,所以BIA驳回了移民局的判决并下令将Vila遣送回国。
美国第十一巡回法院复审了此案件。巡回法院认为,Vila声称他从1996年6月到2000年6月获得调整身份批准期间,就已经合法的居住在美国了。因为他当时已经获得I-140的批准并且正在申请I-485调整身份。所以他的身份是合法的。巡回法院的看法是,双方对于2000年6月后Vila的合法居民身份没有异议,所以案件的焦点是,Vila1996年被批准的I-140职业移民申请是否就代表他在美国居住的身份是合法的?
巡回法院根据之前的判例及I-140职业移民申请说明分析:I-140申请是受益人获得移民身份的第一步,但这并不表示受益人就获得了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只有当受益人的调整身份申请获得批准之后,他/她才真正获得了合法的居民身份。在此案中,虽然Vila的I-140获得批准,但他直到2000年才获得合法的居民身份,所以他在美国居住的近4年的时间里就不能算作合法居住。豁免也就不能通过。
巡回法院判决,维持BIA原判,驳回申上诉请求。
USLawChina在此提醒:无论是申请职业移民还是亲属移民,I-129或I-140的批准只是完成了移民的第一步,这时受益人并没有真正的拿到合法的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接下来还要进行调整身份的申请。此外,从此案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拿到了绿卡,如果在此前有过犯罪记录,绿卡也可能有被没收的危险。贺律师建议读者最好寻找有经验的律师,帮助您在永久居民的申请过程中少走弯路。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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