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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B补件比例44%,审核标准今年将放宽
浏览次数:5711    添加时间:2015/5/14    来源:美国法律联营网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14年美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达920亿美元,位列全球首位。而过去五年对美国投资增速最快的国家则是中国,平均增速达到41.5%。不少在国内已经创立事业的成功人士纷纷在在美设立分公司,开拓海外市场;在经营事业的同时,通过自己办理L-1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签证、家人和小孩办理家属签证,全家都可以一起去美国,小孩接受美国教育。

通常人们关注的是L-1A跨国公司高级经理和行政主管赴美签证。但如果是有专业技能的跨国公司雇员则非常适合申请L-1B工作签证。
L-1B工作签证是美国移民局签发给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往美国的专业人员的非移民工作签证。

L-1B的困境

然而近几年L-1B申请审批移民局发放了大量补件通知(RFE)和拒绝通知:
L-1B的拒签率从2006年的6%上升到2014年的35%
L-1B的补件率则更为糟糕,从2006年的6%上升到2014年的45%
2012至2014财政年,中国申请案要求补件的比例为44%

根据移民法规定,作为L1B签证受益人在美国境内跨国公司必须担任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职位。
USLawChina解读:“专业知识”(Specialized Knowledge)是指
1. 个人拥有的关于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以及它们在国际市场的运用的特殊知识;
2. 关于该跨国公司运营和程序上的高度了解以及其他对公司业务有利的特殊知识或者专长。
3. 在涉及对公司产品、服务等事项的特别知识时,调遣人员所掌握的知识必须是在美国劳动力市场上难以找到的,而不能仅仅是技术工人。

上述定义不难看出术语“专业知识”非常模糊不确定,同时还非常苛刻,法规并没有详细说明究竟什么是“专业知识”。对此AILA移民律师协会近日与移民局通话提出了一些建议,USLawChina整理部分,包括:
1. 专业知识比普通知识要专业,但不是卓越超凡的知识。它是值得提及的但不是专有的,这些知识应该是先进高级的,但不一定被狭义定义为某公司才持有。
2. 移民局审判官的证明标准应是优势证据。
3. L-1申请不应进行劳动力市场测试。
4. 不应该在公司内部比较什么是“专业知识”或什么是“非专业知识”。

困境后迎新生

2015年4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选择美国”投资峰会上表示“联邦政府即将改革L-1B签证,L-1B签证能让企业更快更简单地派遣来自海外办公室的员工来美国短暂工作。这项改革能惠及数以千计非移民工人和他们的公司,也能惠及美国的经济,刺激更多投资。” 紧接着第二天美国移民局宣布,预计在今年8月31日核发L-1B签证最新备忘录。L-1B申请审核将放宽松的部分USLawChina为读者摘要如下:
1. 明确界定L-1B的申请资格作为移民局官员判断是否发送该签证的标准;
2. 放宽申请者的“专业知识”标准;
3. 取消“外派人员具有的知识、技能必须是在美国劳动力市场很难找到的”这一要求;
4. 任何行业/职位都可申请L-1B签证(USLawChina注:前提是雇主在L-1B申请中详细描述这份工作需要“专业知识”)。

鉴于L-1B的复杂规定和当前不断变化的申请环境,USLawChina提醒有办理意愿的人士,开始办理前一定要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和分析,做好规划,降低申请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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