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论文 >> 工作签证
律师介绍
attorney join in
工作签证

小微企业也能申办L-1跨国公司经理签证吗?
浏览次数:7040    添加时间:2016/10/28    来源:臧迪凯联合律所

fiogf49gjkf0d
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来到美国,寻求国际化发展。公司高管在发展公司业务的同时,往往也非常关注自己家庭,同时为家人谋求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享受当地福利。
 
L-1A跨国公司经理调派签证,由于有着诸多优点,例如:办理时间短、允许双重意图、子女可以读公立学校等,一直以来是跨国公司高管的首选。
 
但是,如果公司规模小,也能成功申请L-1吗?
 
带大家来了解一下Tsang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最近的一个L-1A成功案例:
 
申请公司:
 
1)母公司:北京某贸易公司,2011年成立,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股东5位,员工13人;
 
2)子公司:美国加州某贸易公司,系北京公司总经理个人投资$20万美元成立。
 
调派人员:赵先生,42岁,北京公司总经理,美国公司CEO
 
国籍:中国
 
申请类别: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
 
从事行业:贸易,经营中国红酒、茶叶、草药制品等
 
办理时间:2016年3月成立美国公司,2016年6月28日提交L-1申请,7月6日移民局通知补件(RFE)要求9/29前回复,8月22日完成补件,9月5日移民局批准。10月11日北京大使馆面谈,遭遇行政审查,10月26日发放L-1签证。
 
本案难点/特殊点:
 
1) 北京公司小,不仅注册资本低、员工少,公司营收和利润也很不理想;
2) 北京公司注册资本仅10万元,股东就有5位,股权比较分散;
3) 赵先生学历经历很普通,无名校和高学历加持,在成立该公司前,仅从事销售工作;
4) 公司在美国没有任何客户或合作方;
5) 美国公司租的办公室,租金低于市场价,每月仅支付$300美元;
6) 因投资金额小,也为了方便,赵先生用自己名义在美国成立公司,不是通过”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流程设立。
 
之前Joseph Tsang臧迪凯律师团队并不承接这类小微企业的L-1。由于客户来自于朋友介绍,非常相信我们,再三坚持请臧律师帮他申请L-1,最后臧律师开始带领团队帮赵先生研究突破口。
 
由于母公司条件不理想,虽然基本事实不能改变,我们对中国公司的股权、注册资本和一些可改造的部分做了调整,我们主要精力放在美国公司上,包括美国公司的成立、人员安排、网站建设、商业计划等。尤其是商业计划,一份好的商业计划对于新公司来说尤其关键。最后,我们请美国专家评估赵先生的学经历背景,证明赵先生是有能力担此职位的。
 
尽管申请准备充分,但我们预计该申请还是会被RFE,客人选择加速审批(premium processing),申请递件后不到10个工作日就收到了补件通知,主要关于1)中国公司情况、中美公司的母子关系,2)赵先生将要在美国公司担任的管理职位。
 
关于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申请条件、步骤和材料,请见《L-1A签证详解-跨国公司经理/主管赴美工作
 
针对移民局的补件要求,臧律师在1个多月时间内,补充了70多页文件并附上详实的解释,很快就收到了移民局的批准通知。
 
我们随即帮赵先生安排了十一假期后在北京大使馆的签证面谈,面谈前我们给赵先生做了充分的面谈前培训,面谈顺利,但是签证没有立即发放,显示在进行行政审查。为让客人安心,我们向赵先生解释了行政审查内容和应对方式。经过将近3周的等待,签证状态终于改为已发放!
 
赵先生一家非常高兴,再三表示感谢,很快将启程赴美。
 
臧律师点评:
 
这个申请能获得最终批准,我们也非常兴奋。像赵先生这样的公司通常办理难度非常大,前期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在申请准备过程中,我们对北京公司的资本做了调整,根据中国的新公司法对北京公司进行了增资,以及股权变更等。
 
L-1A的经理和主管职位,不允许申请人是第一线的主管,由于两边公司都很小,在员工人数很有限的情况下,如何证明客户担任的是高阶管理职位,这是一个挑战。
 
赵先生用个人名义在美国成立公司,好处是手续简单,即使不成功,投资款也容易退回。但在美国移民局看来,这类公司和正规的“母子公司”有差距,审查更为严格。我们在补件时也再次强调了两家公司关系的说明。
 
虽然移民局对于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员工人数、公司营收、利润、纳税金额等都无法定要求,但并不表示随便哪一家公司都可以成功申请。这些需要经验和专业,这也是我们的专长所在。
 
如果您在海外拥有公司,有意向办理L-1,欢迎和Tsang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联系。拥有一家这样小微企业的赵先生都拿到了L-1签证,您呢?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点击排行
关闭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86-13818114320
USLawChina微信
扫一扫 咨询更便利
跨国 搬家 迁厂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