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论文 >> 工作签证
律师介绍
attorney join in
工作签证

【案例分享】实时响应NOID,小公司成功取得L-1延期
浏览次数:6385    添加时间:2016/12/29    来源:臧迪凯联合律所

Tsang&Associates 臧迪凯联合律所经常会承接一些“半路”案件,即已在办理但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中途换律师。下面即是臧迪凯联合律所接手的一起L-1延期NOID(拒绝意向通知)案例。
 
申请人(美国公司):
成立年份:2013年
所属产业:机械制造与销售
公司销售额:$ 400万
员工人数:4名
 
受益人(调派人员):

申请人:王先生
申请类别:L-1A (跨国公司高级经理/行政主管) 延期申请
L-1A始于:2014年6月
工作职位:总经理
海外公司:成立将近40年,在亚洲、欧洲、非洲都设立了分支机构。
 
本案难点:
 

• 之前曾有过两次被拒经历,但原律师已失去联系,无法获知以前的申请材料,导致申请准备过程存在一定的盲点;
• 申请递件后不是收到补件通知(RFE),而是直接收到NOID(拒绝意向通知),形势严峻;
• 移民局质疑王先生的工作职务不具备“高级管理或行政主管”职位属性,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在王先生委托Tsang&Associates 臧迪凯联合律所办理其L-1A(跨国公司高级经理/行政主管)延期前,该案件已两次被拒且我们无从得知以前的申请情况。而在本事务所正式申请后,我们收到美国移民局NOID(拒绝意向通知)指出王先生必须提供更具说服力的证据证明王先生符合延期条件。我们于30天内回复申请并在2星期内收到美国移民局L-1A延期批准。
 
成功关键:
 

如何证明和说服移民局,受益人担任的职位符合“高级管理或行政主管能力”职位的性质。
 
这一条也是L-1A申请中最常遇到的补件(RFE)理由。臧律师在此为读者解读:
 
管理能力(Managerial Capacity)通常是指:“管理其组织、部门或下属机构的部门;主要监督或管理其它具有监督、管理或专业性质的雇员;对下属管理的雇员或其它人员有人事任免权。”
 
行政主管能力(Executive Capacity)通常是指:“对组织机构或主要职能部门的直接指导;在部门内建立目标和制度;行使广泛自由的决策能力;接受高层、董事会和股东的监督管理。”
 
该职位不能是一线主管(first-line supervisor)。如果受益人属于一线主管,必须证明他/她的下属员工必须是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指隶属于专业协会的成员,例如工程师、建筑师、律师、会计师、医生、教师等。
 
移民局通常会通过对该职位的描述、公司组织结构图、雇员人数和职责等方面来考察判断职位的合规性,但往往因自由心证而具有较高的难度系数。
 
本案中,美国公司包括受益人仅有4名雇员,其中2名还属于兼职,较难界定每位员工的职务归属,是最大的不利点。最后通过臧律师强而有力的说明、展示公司发展计划与前景、海外公司的历史及规模、下属雇员的资历、并且还引证了美国上诉委员会(AAO)的两个相似判例,让移民局真正了解到王先生所担任职位的性质和重要性,而不是将公司雇员人数来作为一个重要的判断依据。
 
此外,臧律师亦强调美国公司对王先生人才方面的迫切需要。在王先生实际进入美国公司的7个月时间,为公司带来将近四百万美元的销售收入。美国公司及王先生本人皆迫切需要此次L-1A(跨国公司高级经理和行政主管工作签证)延期申请通过以继续拓展公司版图及磨练个人专业管理能力。
 
案件结果:
 

该案于15日内通过L-1A延期申请。
 
臧律师点评:
 
本案我们中途接手,并且已有首次L-1A申请记录,在工作职位、工作内容、职位描述等方面受到了一定的局限,另外由于以前的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给申请带来了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做好了要力争到底的准备。在收到NOID后成功答复移民局,客户收到延期批准难掩激动,也是对于我们工作很大一个激励。
 
近期美国移民局对于L-1和EB-1C类申请审核趋严,除了实地走访:
L-1/EB-1C移民局实地反欺诈调查升级
美国移民局也会通过VIBE系统查核L-1公司。什么是VIBE系统?详见介绍文章:
美国移民局使用VIBE审查公司信息

L-1申请、延期、以及将来的EB-1C绿卡办理,对公司和个人来讲都事关重大,一次失误可能导致整个公司的发展计划、人生规划发生重大偏差。律师的经验和专业对申请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和臧迪凯联合律所联系。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相关文章:
L-1跨国经理美国公司零员工延期成功
小微企业也能申办L-1跨国公司经理签证吗?
L-1B 跨国企业技术人员调派成功案例【分享】
L-1A延期成功案例:1天即获通过
L-1A成功案例--两人小公司也可延期!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
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点击排行
关闭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86-13818114320
USLawChina微信
扫一扫 咨询更便利
跨国 搬家 迁厂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