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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入境遣返赴美签证取消,如何重获F-1签证?
浏览次数:8756    添加时间:2017/7/25    来源:臧迪凯联合律所

2014年11月美国正式对中国公民发放10年的B1/B2(商务/旅游)签证,方便中国公民前往美国。但是有签证不保证入境,每次仍需经过CBP一关,有问题将无法进入美国。
 
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到一些询问,都是入境时被原机遣返、B1/B2签证被取消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是否还有机会重新办理签证来美国?
 
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最近一例入境遣返签证取消,最终重获F-1学生签证入手,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基本情况:
申请人:吴先生,26岁,国内本科毕业后曾工作两年,认为仍需赴美深造攻读硕士,积极学习英文,凭借努力最终申请到美东一所知名大学;
 
签证&赴美记录:2015年获得10年的B1/B2签证,曾短暂赴美两次;同时拥有F-1学生签证就读美国的语言学校,毕业后,于2017年初再次用B1/B2签证入美时,被CBP官员认定有移民倾向,从而被原机遣返并取消了B1/B2签证。
 
回到国内的吴先生非常难过,自己付出了大量努力终于被学校录取,但此时没有任何签证可以赴美,尤其是此次经历之后,是否还有可能取得学生签证?
 
吴先生网上找到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我们在详细了解他的情况并分析后,认为吴先生仍有很大机会重获F-1学生签证赴美深造,吴先生于4月确立委托后我们积极开始前期的准备工作。
 
申请难点:
1. CBP记录上有不少改动,有的修改内容和原记录完全不一,出入很大,例如赴美目的、国内住址、是否有工作等问题上,看起来吴先生入境时所述内容前后颠倒、自相矛盾,对申请人很不利;
2. 吴先生持B1/B2入境只订了单程机票,不能确定回国时间,在美国有女朋友,日常用品和衣物都在美国;
3. 吴先生随身携带资料除简历、毕业证书等资料外,还有出生公证,这通常是移民所需文件;
4. 吴先生在国内原供职的公司很小,且已辞职;单身,和父母生活在不同城市,回国约束力不强;
5. 吴先生需要在7月中下旬赴美,但6月下旬才收到学校的I-20,正好处于暑假高峰期不容易预约面谈,万一失败,很难有时间重来一次。
 
成功关键:
1. 针对CBP记录中对吴先生不利的内容,进行逐一的解释,代表吴先生表达他原本想表达的内容,澄清吴先生被遣返和签证被取消并非他有意违规,请求签证官再给予机会;
2. 说服签证官吴先生并无“移民倾向”,从吴先生当前的工作、将来的工作机会前景、学习的专业、国内父母家庭情况等方面强调吴先生此次深造是因国内工作需要,学成后必然回国发展;
3. 符合学生签证的条件:从吴先生的语言能力(已从语言学校毕业考取托福)、学校录取(东部某知名大学的硕士课程)、经济能力(吴先生和其父母的出资完全足够支持他的学业)、回国约束力(如第2点)
 
办理经过和结果:
1. 时间急迫,我们抓紧时间为吴先生准备签证资料及面谈辅导,第一次预约7月初,因时间太赶来不及面谈被取消;
2. 再次预约面谈时排到了7月下旬,因担心来不及学校报到,我们帮助吴先生做加急面谈;
3. 最终吴先生于7月上旬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参加面谈,面谈时VO关注之前在CBP发生的问题,以及吴先生国内的工作情况;
4. 面谈后领事馆展开行政审查,好在审查时间不长,吴先生于7月20日收到F-1学生签证!
 
吴先生非常开心,终于如释重负,得以如期赴美深造。在吴先生临行去美国前,
我们还进行了入关辅导,7月24日已顺利抵达美国。
 
律师点评:
来自上海的陈婕律师,对于赴美签证有12年经验,从自身的签证经历到各类客人的不同类赴美签证情形。如发生入境时遭遣返签证被取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建议:
1. 首先应保留CBP笔录,其中有详细的对话记录和移民官的判定,据此才能确定下一步是可以重新签证,还是需要先申请豁免。如果动作迅速,在发生的30天内还可以请律师要求CBP撤销原决定。
2. 如果无需豁免,可以像吴先生一样重新签证,则评估再次签证的可能性大小,从签证类型、赴美目的、签证要求条件等各方面综合考虑。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判定有移民倾向的问题,重新调整如能克服则值得重签,如暂时条件不成熟,则建议等待时机再签。
3. 如果需要豁免,会比重签难度更大,之前我们有一篇文章专门介绍非移民签证豁免《非移民豁免办理之常见问答》,签证被取消和被拒的豁免有很多相同之处。
 
总之,发生签证被取消或被拒都是烦心事,万一您遇到不要慌张,请尽快和我们联系。
 
*为保护客户隐私,客户姓名为化名。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
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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