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4日开始,所有H-1B和H-1B1签证由劳工部负责审核的劳工情况申请(Labor Conditions Applications)只接纳电子网络申请。凡是为外籍雇员提出H-1B或H-1B1非移民签证申请的雇主都必须递交电子劳工情况申请表(LCA),通过劳工部的LCA在线系统http://www.lca.doleta.gov/填写ETA9035E表格。如果雇主没有上网条件,可酌情考虑,继续使用邮递申请。
负责核审的劳工部职业培训局(ETA)接到申请后,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果批准,雇主可以上网调出申请表格,打印后在纸张档上签名,再寄给移民局确定就业职位类别,同时留底备查。